从山西灵石县的王家大院,到榆次的常家庄园;从再造大同古城,到太原旧城改造,太原市市长耿彦波曾因所到之处对旧城的大拆大建被称为“耿拆拆”、 “造城市长”……也曾因改造旧城百姓受益在其离任时引发百姓上街挽留。新华社记者专访太原市市长耿彦波时,耿彦波表示:“迁就钉子户是对多数人不公平”。(9月22日 新华网)
“迁就钉子户是对多数人的不公”,这是典型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思维逻辑,即多数人的利益是第一位的,是要保障和优先考虑的,少数人的利益就要受损甚至被剥夺。
在一般的政治生活中,比如选举的本意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由多数人选举出少数人作为代表代为管理社会事务。但是这也有一个前提,即少数人代表的是多数人的利益,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要被罢黜。但绝对的“少数服从多数”其实并不存在,在现代文明中,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单纯的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很有可能会造成“多数人的暴政”,少数人坚持的往往可能是真理。
在耿彦波“对钉子户的迁就,就是对多数人的不公平”这种思维的背后,其实有另一种考量:“如果形成“谁不听话、谁漫天要价,谁就得便宜”的局面,老实人就会越来越少,社会就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如果少数人的“不听话”可以导致“社会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那可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所谓“社会的价值观”不正是“多数人”的价值观吗?假设少数人的得利可以影响更多的人“不听话”,那我们就该考量,我们所设定的政策和制度是不是有漏洞,是不是鼓励了多数人的不听话?
在现代政治文明中,市场和政府的博弈一直存在,无论是大政府小市场,还是小政府大市场,都要求政府和市场的界限要分明,市场可以做的就交给市场去做,市场做不了的才由政府负责。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之中,社会上各种利益团体的博弈越来越激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认识越来越鲜明,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会得到不同利益体的争执和讨论,这时如果单纯的施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会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尤其是掌握话语权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利益剥夺。
近几年来,各地暴力拆迁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前两年各地因抗拆而屡出自焚等恶性事件。这正是没有“迁就”钉子户的后果,所谓“迁就”并不意味着钉子户提出的要求就是漫天要价,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存心想靠拆迁一夜暴富,而更多的是要倾听他们的合理诉求,不能让他们不合理谋利,至少也不能让他们的利益严重受损。
在市场经济之中,任何一项税收或补贴、或任一项政府管制的改变都会使一部分人得利,另一部分人受损。好的制度,也就是有效率的制度,是使那些总得益大于总损害的政策得到执行,相反效果的政策则会遭到否决。而一项好的制度绝对不是“绝对服从”,不是一片和谐的“一言堂”,这也正是人民日报所说,现代政治文明要多“打捞沉没的声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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