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萧山国际机场收到一封来自长沙的表扬信,落款是“陈静”。9月15日,陈静正在杭州出差,突然接到长沙家里打来的电话,称女儿和婆婆出了车祸,女儿当场就走了。心急如焚的她急于从杭州赶回长沙,等她赶到机场时,已经错过了最后一班从杭州直飞长沙的班机。绝望之际,机场叫回了准备起飞的班机。(钱江晚报9月22日)
飞出去的航班又飞回来了,而且误机的乘客只有一个,既不是政要也不是明星大腕,小人物也能享受“特权”,在同情弱势方的原则下,赢来了一片叫好声也就不足为奇。陈静能表达的只是一份微薄的谢意,乘客受到的损失忽略不计,航空公司却收获了美誉,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看似损失了不少金钱的背后,隐性收益却不可估量。
为了一个误机的旅客飞出去的航班掉头返航,究竟可不可取?从情和理上来分别阐述。
陈静作为一个离异的母亲,在得知爱女身亡和母亲受伤的情况下,归心似箭的心情站在情的角度上,大家都可以理解,这也是飞机上133名乘客没有异议的原因。在联系寻找误点的陈静的行动上,航空公司履行了义务尽到了职责,并且在陈静“后脚”赶到后,还及时召回了“前脚”刚刚滑行5公里的航班,表达了对特殊情况的宽容和关爱。
只是大家应当注意到两个细节:航班起飞时段在凌晨,属于宽松时段;飞机还在滑行阶段,并没有正式起飞。
从理上来说,机场的行为似乎有些人情化,规定在眼泪面前让了路。从经济上受到损失不说,牺牲了绝大多数乘客的利益,还扰乱了正常的运输秩序。补救和帮助的方式有很多种,由于客观因素造成误点和悲情,不能成为让航空公司和其他旅客为其买单的理由,这样的行为不可取。
笔者曾经看到过一则航班返航的新闻,大意是在飞行途中,一名幼儿被座椅夹伤了手指,经过乘客中的医生诊断需要送往医院救治,否则有生命危险,空姐把情况向乘客反映后,乘客无一异议,飞机立即掉头返航。为了挽救乘客生命而返航,符合“飞机上有人员突然发病,甚至有生命危险,机组人员视情况可以要求返航”的规定,也体现了对乘客生命的尊重。
在出行乘坐交通工具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们看到了诸如“铁路为了抢救急病旅客临时停车”之类的新闻也不少,这体现了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交通运输部门以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一个旅客因为自身原因没有赶上火车,发出的火车就可以出于同情而退回车站吗?答案不言而喻。
“无巧不成书”。请大家记住,发生在萧山国际机场史无前例的航班返航事件,仅仅是一次特殊的爱心返航,在特殊情况下的巧合。机场的爱心之举也是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得以施行,不是没有底限的,并不值得大肆赞扬。
稿源:荆楚网
作者: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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