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许多南宁市民选择外出旅行,而不少外地购房者则选择到南宁看房。这些无本地纳税和社保记录的“限购”群体被告知,可以通过“补税”的方式绕开限购令,从而达到买房目的。(10月5日《南国早报》)
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南宁自2011年3月以来实施了严格的限购政策,要求购房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然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外地购房者竟动起了“歪脑筋”,想方设法开具假证明蒙混过关,而一些开发商和中介为提高成交量也是主动帮着购房者来造假。这种情况如果不加制止,就会消解限购令等楼市调控措施,让政策流于形式。
实际上,这些假证明材料概括起来无非两种情况,其一就是完全由中介或开发商自己造假的材料。这种造假一旦被查出来,开发商与中介自然不会出来主动承担责任,购房者不但会遭到银行拒贷,还可能会被处罚,就算先期已缴纳定金也可能因提供伪造材料而无法“网签”,最后所缴定金能不能退都是个未知数,简直无异于“赔了夫人又折兵”。
而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证明材料是假的,但又确实来自相关部门。当然,对于这种“假的真证明”,若是东窗事发,买房者同样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如今外地购房者扎堆来南宁买房,且多持“假的真证明”,这也警示着我们,不仅对于造假的购房者要严肃处理,对于造假机构也不能放过,要下决心揪出其背后徇私舞弊、受贿索贿的腐败分子。
不仅如此,从媒体屡屡爆出的证件造假方式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个规律,就是不管伪造全年工资流水账,抑或纳税证明作假,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用了信息不畅这一漏洞。其实,对于此,只要相关部门加快建立购房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购房人婚姻状况等信息的交互共享机制,完善住房限购措施的操作流程,相信这一漏洞很容易就能堵住。
除此之外,各种造假频发,已经倒逼着相关部门要切实有所作为,确保楼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不妨考虑对购房者适当增加审查程序,并由第三方主管审查;对已履行完购房手续者必要时进行复查,把造假者清理出来。同时,房管部门还可以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持有假证明的购房者以及办理假证的中介机构一律拉入其中,并予以相关处理。
不可否认,房屋买卖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都是大宗消费。因此,为确保自己合法的权益不受损害,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购房者就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为了利益而伪造资料。中介公司作为房屋买卖第三方,也应严格遵守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原则,不得为促成交易而做出资料造假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当然,相关监督更是不可或缺。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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