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法院审理,江苏涟水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华因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三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邵明华不仅给安全生产不过关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还虚报个人支出,甚至连家里的电费都要拿到单位报销!(10月12日《现代快报》)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前有公款内裤,今有公款电费,可谓是匠心独具、别出心裁。退一步说,要是他们能把这份“细致”的精神用到为人民服务上,不出成绩都难。可是,伸手必被捉。那位连自家电费都报销的局长如今把自己也“报销”进去了。
我们细看报道不难发现,江苏涟水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华的个人消费都是以“三公消费”的名义报销入账的。可见在个别地方、部门,三公消费是如何随意,无边界、底线可言。官员自家电费都可以报销,无疑敲响了三公消费的警钟。当“假公济私”现象越来越常见,当权力失去有效监管和约束,三公消费就会成为化公为私的无底洞。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部门开始公布三公消费数据。但尽管如此,三公消费里的腐败还是“罄竹难书”。在笔者看来,“三公消费”难治,归根结底在于官员头脑中的官本位意识、特权思想没有得到有效根除。他们任凭手中的权力恣意疯狂,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今朝有酒今朝 醉,浑浑噩噩,在“温水”中慢慢腐化堕落、慢慢“死去”。因而,根除官员头脑的官本位意识、特权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另外,切实管好“三公消费”还需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公开透明,就是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三公消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中央和上级有关禁令不以为然,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公开不够、透明不足,没有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并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反正别人不知道、管不着,又何乐而不为、何必要害怕呢。一旦将一切置于阳光下,将会曝出问题、晒出破绽。所以,推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遏制“三公消费”等腐败行为的一把达摩利剑。
二、民主监督,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权利,让人性乱,让人忘己,让人思变。权力过度集中必然导致资源不合理分配,资源过度使用必然导致众人的忿恨,矛盾不可避免。从古到今,诸如此类例子数不胜数。只有有了监督,才可以让官员们无从下手。哪怕他们“有想法”,也只能停留于“想想而已”。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切如归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