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早上8点,路桥街道新路村村委会主任林某在为亡妻送行。送葬队伍由两辆摩托车开道,后面跟着几十辆轿车、卡车,绵延3公里。经台州路桥区调查,其中并无公车;该村主任被通报批评,罚捐2万元做慈善。(10月16日《钱江晚报》)
在我国这个礼仪之邦,人情往来一直占据了生活的重心。婚丧嫁娶这种大事,更是需要“热闹热闹”。村主任是人,也不例外。但是,村主任毕竟有着特殊的身份,不得作出有违党纪条规、有伤社会风化、有背民心民意的“出格”之事、“出轨”之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光是老主任)将道德约束、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等抛在一边,大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敛财,动不动就大操大办,甚至还把宴席“办”到了班上、单位、政府等公共场所。更有甚者,要求单位工作人员“不上班” 帮忙操办、服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
反对奢侈浪费、严禁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就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加以“严禁”、“反对”。但官员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邪气如同刀割的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一拨胜过一拨。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官员特权思想作怪,根本不把任何规定放在眼里;二是规定执行不力,停留在口头传达上,雷声大雨点小;三是惩处不力,官员违纪成本太低,震慑作用不够;四是监督不到位,导致官员心存侥幸。
作风关乎党风,关乎江山社稷,容不得半点马虎。领导干部作为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这就需要制度的惩前毖后。路桥街道新路村村委会主任林某因大操大办被处分无疑给惩治官员大操大办再开一个先例。既然不听话,就是要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唯有此,才可以警醒更多的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切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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