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会展企业,原本要缴纳20万元的税,然而实施营改增后税负却猛增至60多万元,这让一些会展业者喊“难”。(《海峡导报》)
“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它只就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因此,可以减轻相关企业的税负。从实际情况来看,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宁波、厦门、深圳等省市陆续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结果这一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成效之显著十分明显。这才有了自2013年8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行业试点的做法。不过看来,我们不能只看到减税面超过90%,还必须看到那10%的企业没有受惠,其中部分反而是加重了负担,严重者,税负的增加竟达2倍,可见,营改增的政策,急需“补漏与升级”。
漏洞在哪里?营改增前,对于会展企业取得的收入,各地基本上都允许以扣除实际代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客商差旅费、展品运输费等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会展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而这些对于会展特别重要的费用,常常因为相关企业还没有未纳入营改增范围,导致营改增后会展企业的这一部分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进行抵扣。如此一来,初衷是为企业减负的政策,反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
营改增后税负不减反增的,当然不只会展企业。
既然漏洞找到了,要“补漏与升级”也并不是太困难的事。就是允许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部分实行税收抵扣;而更长远的则是尽快将不动产租赁、旅游、餐饮业等所有还在实施营业税的企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当然,这些“补漏与升级”的工作需要商务部、国税局、财政部税政司等部门给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家沛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