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利中心近期透露,将在明年年初建起深圳第一个弃婴岛。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福利中心拟建深圳第一个育婴岛,为被父母遗弃的婴儿提供基本生命安全保护,同时便于及时联系接送到福利中心。笔者认为,这体现了政府对弃婴基本人权的庇护,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是一件利国利民、惠泽弃婴的好事、善事、积德事。设立弃婴岛,也有利于对狠心遗弃婴儿的父母进行警示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和人权观念,认识到育婴是犯罪行为,是对社会的严重不负责。任何生命都有人权,都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要遗弃孩子,不要把孩子丢给社会。笔者为深圳福利中心的这一善举鼓掌,相信此举会给广大弃婴带来福音,得到社会更大的保护更多的关爱。
但是,“弃婴岛”的名称似有值得商榷之处。弃婴岛,即为遭遗弃的婴儿提供生命安全庇护的地方。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这里的婴儿是被他们的父母遗弃的,是没人要的野孩子!如此一来,是否会给这些弃婴带来心理上的阴影,招来歧视、蔑视的眼光,被人瞧不起?是否不利于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和人生发展?此外,“弃婴岛”的说法是否有纵容父母弃婴行为之嫌?这到底是在保护弃婴的隐私,还是公开暴露弃婴的隐私?
鉴于保护弃婴隐私的需要,笔者建议将“弃婴岛”更名为“社会婴儿临时庇护所”,似乎更合适。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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