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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超:残杀婴儿的伯母,你该当何罪?

发布时间: 2013-11-29 11:19:4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松超  进入电子报

  据《劳动报》报道,本月24日,家住松江的一名四个月大的男婴突然不见了踪影。昨天晚间时分,记者获悉,男婴的尸体居然出现在了自家一台长期的不用的洗衣机内。截止记者发稿时,警方公布了最新进展,嫌疑人已锁定为男婴的大伯母,其作案动机是因为家庭纠纷导致心理失衡。(11月28日东方网)
  山西刺瞎男童案,已是让人痛心。如今居然是伯母残杀自己的侄儿,简直就是跌破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才来到这个世界四个月,连话都不会说,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就这样被残害,嫌疑人还是自己的亲人。能做出这种兽性的人,不只是冷血,更是心理畸形,连自己侄儿都能杀害的伯母,你该当何罪?
  孩子本属弱势群体,你我保护都来不及,而如此无妄之灾的降临不只是一个生命的终结和一个家庭的不幸,更是这个社会的伤痛。一件件针对孩子暴力事件的发生,都警示着我们要加强对孩子安全的保护,可是行凶者若是至亲之人,怎不叫人防不胜防?
  据了解,嫌疑人残杀孩子的原因是家庭纠纷导致心理失衡。都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不知道同属一家人,到底是何等的“深仇大恨”竟至如此境地。中国有句话叫家和万事兴,若是家庭之间能够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少几分戾气,灾难也不会降临至与家庭矛盾毫不相干的孩子身上,最终也不会酿成如此的悲剧。
  对于此种暴戾行为,我们必须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过度解读。不可否认,残害婴儿凸显着社会对人性真善美的呼唤,但是暴力式地解读该事件,势必会对被害家庭造成二次伤害,更是让公众沉浸在暴戾的社会氛围当中,放大了社会伤痛,最终不利于公众幸福感的提升,这与和谐社会的原则都是相违背的。
  悲剧已然酿成,透视伯母残杀婴儿事件,我们看到的不应仅仅是人性的丧失,更应该是回归中国传统文化中“和”的内涵,也只有多一份包容,多一份谅解,才能让我们的家庭更加和睦,社会更加和谐。人性安好,才有明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松超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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