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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期盼“网络安宁权”尽快写入法律规范

发布时间: 2013-12-09 09:33:3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殷建光  进入电子报

  北京市一中法院发布首个网络侵权案件权威调研报告,首次针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提出了对网络安宁权要进行保护的新概念。法官表示,目前立法方面还没有网络安宁权的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对人格权扩大解释给予保护,如果互联网用户认为过分的垃圾邮件、骚扰信息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12月6日《北京青年报》)
  正在专心致志在网络上查阅备课资料,忽然,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一个垃圾短信,不由说一声:讨厌!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其乐融融,忽然,手机响了,打开一看,竟然是小姐招嫖短信,不由愤怒:讨厌!大概每一个拥有手机的人都接受过垃圾短信的骚扰。面对垃圾短信,我们真的无可奈何了,这是手机时代的污染,这是网络时代的垃圾,真的应该好好管管了,因为在手机时代,我们更需要安宁的生活,安宁的幸福,我们期盼“网络安宁权”。
  笔者认为,“网络安宁权”应尽快写入法律规范。一则,可以对犯罪分子有震慑作用,让他们猖狂的行为有所收敛;二则,有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人格扩大解释上给予保护上,明确网络安宁权,就等于给了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一把法律之剑。三则,当前,我们是网络时代,是手机时代,是信息满天飞的时代。我们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畸形的信息传播已经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危害,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了,应该出重拳遏制。这是保障手机网络时代文明生活的基础工作之一。四则,这是社会健康发展所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9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这么大的群体,我们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公民权益保障,否则,就是一个巨大的法律空白,而且还是是一个巨大的丑陋信息蔓延泛滥的巨大市场。
  期盼“网络安宁权”尽快写入法律规范。这是法律法规在网络时代内容的丰富与发展,法律法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走在时代的前列;这是公民在网络时代幸福生活的保障,网络时代,公民更需要网络安宁权,在网络安宁里,公民才能更好的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殷建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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