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后,湖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组织调查,确认网上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提请依法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并将依纪作进一步处理。(12月9日荆楚网)
这个新闻之所以引人关注,不仅因为其具备“法官、嫖娼、不正当关系”等火爆关键词,更是因为此前网上热传的与之有关的另一条新闻——《湖北回应省高院院长被指开房嫖娼:查无此人》。头一天还“查无此人”,为何现在“确有其事”且“确有其人”了呢?现在网络上流行“新闻还要对比看”,很多网友喜欢在对比中发现矛盾之处、发现黑色幽默。从“查无其人”到“确有其人”,无疑前后矛盾,很容易成为引发“网络狂欢”的绝佳题材。
记得大名鼎鼎的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之初,雷书记就曾信誓旦旦地声称“那是假的,造假的”。可后来内幕被揭开后我们才大吃一惊,原来视频是几年前拍的,雷政富当年还就被人要挟一事请示了重庆市一名高层领导,结果是官官相卫、暗箱操作,直至丑闻被再次踢爆。由此看来,有些“辟谣”是靠不住的,有“回应”也不一定有真相。难道这回的“湖北嫖娼门”又是一个“网络曝光——官方辟谣——所谓的‘谣言’得到证实”的“老路子”?果真如此的话,不仅被曝光者应当受到查处,那些试图掩盖事实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也应追究其连带责任。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虽然《湖北回应省高院院长被指开房嫖娼:查无此人》的新闻标题满网都是,但点开新闻,正文中却并无“查无此人”的表述。我所找到的最早的出处,来自湖北荆楚网:“【湖北对网上举报省法院院长开房一事作出回应】12月8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的信息,经了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湖北省有关部门正就网上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随后各网站热传的新闻基本上与此内容一致。很显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的表述,跟所谓“查无此人”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有故意夸大之嫌。因此我怀疑,所谓的“查无此人”或系“标题党”所为。
其实,曝光内容上网之后,及时做出回应、迅速查明真相,湖北方面对此事反应之快、核查之认真,都有可圈可点之处。惜乎有“标题党”炮制出个“查无此人”,让其蒙受了“不白之冤”,甚至还有媒体专门对此刊发了批评文章。“标题党”害死人哪。
“标题党”曾经泛滥成灾,成为网络公害。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网站登载新闻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新闻来源标注不规范、编发虚假失实报道、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冒用新闻机构名义编发新闻等违规行为。“查无此人”是否就属于“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呢?谁是“查无此人”的始作俑者,是否也该追一追,不能到最后也“查无此人”了事。否则,某些“标题党”为了招徕眼球、吸引点击,不知道还会做出多少夸大失实、误导公众的惊悚标题出来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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