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京籍孩想在京读小学竟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差一件都不行。因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昨日,曹某受审。(12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为儿在京上学,母亲办了假证,并当庭流泪认罪。尽管初衷为孩子好,但母亲触犯法律却非儿戏。缺一不可的“5个证明”,也让户籍制度弊端再次泛波澜。
目前,网络上至少存在两种声音,一是任何人犯法都无例外,二是该母亲值得同情,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认为,这两者并非对立两面,完全可融合来看——法律的事就归法律,法律外的事就在法律外解决。这让人想起历史上著名的“亨里奇案”,其作为“最高良知准则”案例广为流传:1992年2月,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审判。在柏林墙倒塌前,27岁的他射杀了一位翻墙青年。律师辩称其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有罪,但打不准无罪。作为心智健全者,此时此刻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抬高一厘米”,使法律和良知碰撞出火花,也让人性柔软得以绽放。对办假证的母亲,“枪口”也有必要“抬高一厘米”——在被法律合理审判的前提下,对其施以“因制度弊端而为之”的理解和宽容。毕竟,有个铁的事实一直“矗立”:长期以来,因传统户籍制度拘囿,户口成了限制外来务工人员扎根城市的高墙,他们身在城市,却享受不到相应待遇,只能抱着外来身份,看着城市人各种福利徒增艳羡。
当前,我国每个城市都融入很多外来人员,他们早已成为中国产业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大军,他们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流泪流汗,城市成果中浸透着他们的辛苦付出和巨大贡献。因而说,改革户籍制度,扫除羁绊外来务工人员和子女的樊篱,让他们摇身一变成为堂堂正正的“城市人”,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统筹、退伍安置、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让他们及其子女在平等中找到归宿感,而不是深被“局外人”身份困扰,不仅体现保护、关怀和尊重,更是社会公平和正义之需。
如今,国家深化改革正酣。在众多亟待改革的领域中,与民生关系紧密的户籍制度已成民众期望新一轮改革中必啃的一块“硬骨头”。其实,母亲为孩子上学办假证,虽违了法,却也多少和户籍弊端有不可分的关联。要知道,北京是中国人的北京,而不仅仅是北京人的北京。当然,我们也该如此善意理解——北京本来就人满为患,假设政府给来京务工人员都提供最优质服务,那来京人员更会络绎不绝,造成北京拥挤不堪,这对发展不利;同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需巨大投入,这制约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因而不能一味埋怨政府,要肯花时间等。
可是,等并不妨碍探讨。母亲办假证案,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法律内外光景,于法于情都值得深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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