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载文章《全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2月11日)
规范干部公车和住房的呼声已久,中央和省级等各层级制定的规定措施也出台了不少,各地的试点性措施花样繁多,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改革性疲劳”。此次中纪委再次强调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工作,群众反响强烈,效果如何,值得关注。
对于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治理,向来是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合二为一,这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还当规则制定者的游戏,难免陷入“自己革自己的命”的不忍境地,显然需要的不仅仅是作为领导者个人的政治觉悟,更需要刚性制度的建立健全。在降低公务成本、规范领导住房、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这个前提下,尽可能的完善制度,坚持只严不宽,只讲共性,不讲例外的原则,才能形成一个治理领导干部“两房一车”的制度前提。
徒法无以自行。仅有条例规定显然还是不够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维护个人舒适度和虚荣心这样的小利益下,可能会层层消解着治理领导干部“两房一车”的决心。对于领导干部“两房一车”的治理,看点频出,难点更不少,尤其需要用狠劲,使实招,追实责、出实效。
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为例,有的地方的车改,要么观望等待,要么真的有了动静,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为发放车补,但标准过高,改革之后,反倒是加重了财政负担,成为送给领导干部的变相福利。此次对“两房一车”的清理,同样也将面临着这样的考验。
要真正实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净化官员作风的目的,除了加快制度和配套措施上的顶层设计外,不妨与领导干部们签订一份清理“两房一车”的责任状,在责任状里言明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标准、费用幅度、违反相关条款的责任。签订责任状之后,不妨配之以对“两房一车”的公开公示,通过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项监督,自然会形成“天罗地网”,对于不能履行相应条款的,针尖对麦芒的进行逐条追责,责任一到位,相信那些渴望奢华享受的干部自然就会退避三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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