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黔南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将州检察院、物价局、统计局等18家州直属机关单位的办公楼在10天内全部拆迁,其中包括尚未装修结束的办公楼。公布的改造规划显示,拆掉这些单位的办公楼是为了建广场、修公园,打造城市亮点景观,盘活土地,提高土地的价值。(12月17日中国广播网)
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和推出许多优惠政策,推动棚户区改造是一件为民服务的民生工程,是大好事,主要目的是拆除群众居住的危房,以改善居住在棚户区百姓的居住条件,让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拥有一个尊重的居住条件。
贵州黔南州在推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时,却拆掉了大量政府机关大楼,有的还是新建、新装修的政府办公大楼,腾地重新修建政府部门大楼。这样的棚户区改造,不管主管目的是不是为了盘活土地,提高土地价值,增添新的城市亮点景观,但是在客观上违反了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求,实质上是借着棚户区改造的好政策,行自肥之实,是一种权力自肥的表现,挤占的是老百姓的权益,拆迁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念歪了棚户区改造的好经。换言之,棚户区改造是假,顺便建新办公大楼和卖地赚钱才是真。
其次,中央三令五申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在城镇化建设中不要搞大拆大建。贵州黔南州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拆掉原有旧的政府机关大楼,必定会修建新的政府机关大楼,不可能长时间花费大量租金租用房屋办公。从这个角度说,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拆掉旧政府机关大楼,建新的办公大楼,违反了中央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而且严重浪费了纳税人钱财,背离了群众路线要求,属于顶风作案行为。
再者,政府机关大楼,不只是提供政府机关上班所用,更重要的是方便老百姓前来办理业务,为老百姓服务。就算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要拆迁部分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在旧址和媒体上公开政府机关新的办公大楼地址,方便群众及时去新的办公地点办理业务,而不是增加市民成本,满城寻找政府机关新的办公地点。从这个角度说,政府机关大楼在棚户区改造中静悄悄的的“消失”,实质上脱离了群众路线,忽视了群众办事的便利需要,无视群众的权益。
总而言之,对于贵州黔南州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出现的拆除大量政府机关大楼的不正常现象,贵州省必须成立调查组,相信追查这一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决策官员责任,捍卫中央政策尊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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