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让公车改革试点尘埃落定。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关于公车改革,笔者认为“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更具效应。
适当发放交通补贴,造成的不利影响本质上还是和公车接送是一样的,都是变相区别对待政府人员,不利于公务员这个职业普通化,平民化,这与公车改革,革“职业区别”的命,引导一种正确价值观的初衷是相矛盾的。
这些交通补贴是否最终会演化成官员的变相福利。比如,之前也许有的部门是几个官员共用一部车,公车改革后,原本几人才共用一部车,现在每人每年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补贴,实际上还“赚”了,而且这些钱发到手里,到底是否真的“用得其所”,切实用在公务办事上,还是打着“办公事”的名号,变相多了一条敛财手段呢。
相比前者存在的漏洞,“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则更为可靠。将公车的服务市场化,采用社会外包服务形式,将具体用车承包给市场运输公司,利用一些社会公共交通工具解决政府人员的上下班问题。有的部门因为工作原因,对车辆需求弹性较大,针对此种情况,可以与外包公司协商好,实行日常班的普通制、以及特殊情况应急制不同模式,实现公车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满足不同部门的公车需求。
这种市场化承包,首先,从源头上实现了公车的使用权和所用权的分离,防止新的权利寻租,在源头上减少了腐败的可能性。过去政府部门公车大多都是使用权与所有权于于一体的,除却购车本身的费用,后续的维修、养车、司机等一系列成本都有可能会成为腐败的漏洞。
据悉,自2003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探索警务车辆,就是采用这种社会化集中管理的新型模式,精简车辆1920辆,约占2002年底车辆总数的20%。公车数量减少的背后,就是行政成本的节约,将公车的问题交给市场去解决,这些外包公司在考虑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同时,就会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模式,自觉想办法减少用车成本。
政府工作人员和广大老百姓一样,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有利于在社会上引领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和导向:政府上班就像在一般企业上班一样,该坐公交做公交,该乘地铁乘地铁。尤其是当下,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这个职业的认识有偏差,其职业背后一系列福利待遇、社会资源更是受到诸多质疑和诟病。
将公车的服务市场化,打破政府人员“ 特殊化”标签,有利于积极构建政府形象。当然一些特殊部门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需要适当保留相应车辆,以便能够及时调动,对于此种情况,可以在公车上可以进行特殊标志,以便社会公众更好的监督公车私用现象,;制定相关配套厄监督管理条例,每次用车之后,都及时将此次用途、预算全部公开化,透明化。整个社会都形成一套健全的监督意识和市场化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车改革,与其走货币化道路,让腐败滋生新的土壤,不如走市场化道路,将公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二者分离,在源头上打击腐败的漏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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