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一些部门工作需要,北京市交管局曾经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发放过一些特殊车证。然而,这种特殊车证在后来的实际使用中,成了一些人藐视道路交通法规的“工具”。在老百姓的眼里,特殊车证成了在道路上“横霸街头随便行”的公路特权车证。(1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新闻采访”、“警备” 和“京安”等“特殊车证”,其根源出在部门特权上。简而言之,那就是特殊的部门、特殊的人群享受着特殊的利益。只要你有“特殊车证”,你就能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甚至可以闯红灯违法行驶而不会受到交管部门查处,这在人治社会或许还行得通,但在当今天的法制社会,“特殊车证”的存在,已经给各地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而且,“特殊车证”已成为我国依法治路、治交通,甚至是依法治国的的最大障碍和绊脚石。
众所周知,在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上,我国颁布并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无论是谁,大家在道路上享有同等的路权,而且大家都必须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不管是谁,只要你在道路上违法驾驶,你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这是法之本意,也是法律精神的根本要求。
但人治思维下的“特殊车证”却把我国的法律、法治晾到了一边。因为允许“特殊车证”的存在,就是变相地承认了特权车可以闯红灯,可以违法,这种做法,实质上就是对我国依法治交通安全和依法治国道路的全面否定,其结果必然导致法律执行上的不公平,让颁布的法律难以实施,更让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要让我国的道路交通更安全,就要真正杜绝道路上的横冲直撞随便行的违法乱象,就必须取消特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车证”,让所有的车辆都在法律的框架内安全行驶。而且,要实现我国的法治化,就必须推倒影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特殊车证”,因为要实现法治化,不仅仅要做到有法可依,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总之,北京取消“特殊车证”,就是对人治、特权思想的全面否定,值得社会各部门推广。而且,北京取消“特殊车证”之后,也必会把依法治理交通安全工作扶上法治之路,对杜绝道路交通违法乱象,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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