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于文军:老外可以当“活雷锋”,海关不能

发布时间: 2014-01-02 08:51:0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进入电子报

  近日广州有市民来电吐槽,其在欧洲旅游时弄丢一部iPad,谁知有好心老外捡到后按图索骥找到万里之外的失主,并自掏邮费寄回广州,谁知失主领取失物时,却被告知要缴10%行邮税。(12月31日金羊网)
  不言而喻,老外的行为令人称道,看来,“雷锋精神”已经走出国门了,“雷锋精神”是永恒的精神财富。然而,不能因为老外当了“活雷锋”,就要求海关放弃原则,甚至责难海关不近人情。这是两码事,不能搅在一起,稀里糊涂。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海关是守卫国门的,工作自有严格的程序。出入境者携带物品出境,须申报;再入境时,当事人只要提供此前的申报等证明,海关才能免税。如果当事人丢失了申报等证明,就得照章纳税。海关之所以这么要求,是在执行法律法规,防止偷税漏税。此消息报道中的失主要缴10%行邮税,并不冤枉,要怪只能怪自己在相关问题上的疏忽。
  现在,一些网友批评海关,说明一些人不懂法,对海关依法征税知之甚少,显然,普法任重道。近年来,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走私、偷税漏税,给国家税收造成流失。在这种背景下,海关只能更加严格履职,如果讲人情“放水”,岂不乱套?因此,老外可以当“活雷锋”,海关则不能。海关要当“活雷锋”,可以在别的地方当,不是当在这个时候。老外当“活雷锋”与海关依法征税风牛马不相及。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海关;iPad;活雷锋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