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今起,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各卫视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1月1日《新京报》)
电视购物广告这几年是出了不少问题的:价格欺诈、商品伪劣、退换困难、假货横行。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的管理,当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也是公众的期待。
但是,电视购物广告最大的问题不是播出的时间,也不是播出的次数,而是播出的内容。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的管理,仅仅在时间和次数上动脑筋,无疑是破坏了市场秩序,而这种办法对于整治电视购物广告乱象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这就好比把一道约束的“紧箍”戴错了地方。“紧箍”戴在头上,你念咒语的时候,才会有作用,如果是戴在了屁股上的话,又有什么意义?
电视购物广告是一个新兴的产业,这种购物形式对于消费者来说多了一个选择的余地,而且也方便了消费者,最关键的是,对于一些正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而言,也确实让利了消费者。对于好的电视购物广告而言,你限制人家播出的时长、播出的时间,以及播出的次数,就是在扰乱市场。比如有的商家就需要这样的广告,有的消费者也确实喜欢在电视上购物。这种约束无疑给商家的经营和消费者的购物带来了不便。如果买个电视上的产品还要等到夜深人静的清淡时间才可以,是不是也剥夺了一部分电视观众的选择权呢?
电视购物广告问题多多,不是缘于播出的时间,不是缘于播出的次数。解决影响观众收看其他节目的办法很简单,设立专门电视购物频道就可以了,黄金时间也有人喜欢看电视购物,而不喜欢看电视剧。这是一个事实,我们不能回避。
问题最大的地方实际上不是时间和次数的,而是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一个个电视购物广告在电视上睁着眼睛说瞎话,才是最大的危害。前段时间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某“香烟过滤嘴”的虚假产品,该产品声称采用名贵中药,实际上就是茶叶沫子,而厂家仅仅是小作坊,里面的专家也就是个无业游民。遗憾的是,这个产品被曝光后,各个卫视依然在播出着这个广告。还有最严重的一则黄金的广告,一对大金镯、一对大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项链,加在一起才388元,这现实吗?商家有再多的钱也会一夜败家的。而这种相似的广告最少得有10多种,已经播放了好几年。还有问题多多的药品广告。
电视购物不是不需要,更不是简单的播出时间和次数的问题。好产品播出长些、次数多些,对于有购物需求的人来说不是坏事。对于那些骗人的广告,播出的时间再短,次数再少,也是一种伤害。正如你查实体店的时候,限制的不应该是他们营业的时间,而重点应该是产品是否有问题。
整治电视购物广告,限制时间、限制次数,就是把本应该戴在头上的“紧箍”戴在了屁股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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