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去年12月毒快递致人伤亡事件暴露的我国快递业管理的漏洞,国家邮政局方面表示,2014年将首先在北京、广东、西藏、云南、新疆等省市区推寄递服务实名制,寄件人必须提供真实地址、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并逐渐在全国实现常态化。(1月7日《京华时报》)
对于快递业的实名制,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寄件人的实名制可以有效防止快递出现问题之后的处置,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寄件人的实名制同样不能忽视的乃是对隐私的保护,尤其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度里,对于隐私的保护意识并非那么强烈,而对于因为信息泄露引发的恶性事件也层出不穷。所以,快递要实名制更需要对于隐私的保护,两者必须并行不悖否则就会陷入另外的一个怪圈中。
在快递也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中,最常见的就是对于快递件的随意丢弃、乱扔,在投递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暴力分拣的过程。另外一个现象就是对于哪些物品能够快递,哪些不能够快递并非区分明显。在快递业的寄、收取、投递、签收的多个环节中都应该落实这样的实名制,这样以来,如果任何一件物品出现了问题就能够迅速查到到底是谁的责任。可以说,实名制的核心价值一是能够将寄件人确定,另一个就是能够将快递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上的人进行定位,谁的责任就应该谁负责,责任到人。
这样的实名制核心价值自然是应该鼓励的,因为这是事后处理机制所需要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上尤其是邮寄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到底应该如何进行保护,是否也应该提上日程呢?否则,这就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死循环中。快递业的实名制解决了事后处置问题的难题,却又一次将隐私保护的问题呈现出来。不过,隐私保护首先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每个人的信息如果泄露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但此过程的成本太高也非所有人能够承担得起。具体到快递行业来说,泄露地址的方式应该重刑伺候,才能杜绝后患。
但是,所谓的重刑伺候更应该分析快递业的从业者到底为何选择泄露休息,原因无它,无疑就是因为“利”。不难发现,如果从此下手,“利”的问题能够顺利解决的话,快递业的实名制整个过程就从两个方向杜绝了问题的出现,是一出一举两得的好戏。“利”的解决需要增加快递从业者的实际收入以及福利,让其真正安心于快递行业的节奏,乐于这样的行业,而不是天天想着通过这样的泄露信息获得利益。而这样的问题一旦解决,隐私保护的问题也就瞬间迎刃而解。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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