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月14日东莞市委对扫黄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决定,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等4名同志在全市范围登报公开道歉。(2月16日《东莞日报》)
四位党委书记在党报上公开道歉了,这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道歉是真心实意的。但是,若要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出这种道歉多么虚伪。四位党委书记能不能同时想到道歉?如果真的是同时想到了道歉,是不是能够同时想到在报纸上道歉?即使能够同时想到在报纸上道歉,《东莞日报》有没有胆量同时刊发?
这种公开道歉实际上就是一种作秀,是政治的力量推出了这个公开道歉。也就是说,这种道歉不见得是他们最真心的道歉,而是“统一思想”之后的“统一道歉”。这样的道歉是不真实的。如果感觉真的对不起市民,出现的不是“统一道歉”而是“统一辞职”。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这四封道歉信上的落款,均是“某某镇党委书记某某”。这样看来,尽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尽管事件如他们自己说的一样:“对不起全镇、乃至全市、全省人民”,问题的关键是既然如此对不起这么多人,为什么他们依然在自己的名字前写下了“党委书记”四个大字?他们不需要为此承担更大的责任吗?我们从道歉信里就可以找到答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实际行动切实改正错误,请大家予以监督。”我想,这才是这封道歉信出笼的最根本的目的,那就是“在今后工作中”。也就是说,尽管事件不小,这些人依然可以继续当官,依然可以让大家“继续监督”。
谁也不能用一绺头发当做头颅。无论是按照党纪还是按照国法,这样的干部不仅仅是不作为、乱作为,还存在着为违法犯罪当保护伞的作用。别说是一个党委书记了,就是一名普通的党员,是不是也需要问责,甚至是开除党籍呢?一个党委书记有了“对不起全省人民”的事实,还有机会让民众“继续监督”吗?这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就是,他们受到的处理,有可能仅仅是教育、告诫、记过等等不伤筋也不动骨的走形式,伤及不到元气。这就是我们在处理有关事件中出现的“下不为例”现象。正是这种“下不为例”的虚假处理,才使性都得以枝繁叶茂、根深蒂固。
看过很多国外官员的道歉信,大多结构都是这样的:由于本人的失误,导致了某某事件,本人已引咎辞职。按说,这样的道歉信才是最真诚的。我们总是强调要与国际接轨,不知道我们官员的道歉信何时才能与国际接轨呢?
再说了,一个镇党委书记能是性都成长的肥沃土壤吗?充其量也就是一滴水而已。看来他们也只能成为官方版的临时工了!“公开道歉”岂能成为继续戴乌纱的“下不为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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