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神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粮加工厂区被附近的小区取暖锅炉房烟尘污染近4个月,一直得不到解决。2月17日上午,松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出面,邀请神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水地新村开发商一同来到松山区环保局,协商解决了困扰当地的烟尘污染问题。水地新村开发商将按照环保局的要求,对烟囱进行加高处理。(2月18日《北方新报》)
在这个百姓极度关注环境、关注健康的时代,在这个四处雾霾重重、各处非法排污的时代。环保局最该做的就是严格查处,还碧水蓝天于百姓。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是作为之中的不作为,面对污染事件,他们当起了污染方和被污染方的媒婆。对于污染事件,理应做到严格查处,而不是协调。协调的事情不是环保局的职责,而是上访办的职责。
一个小区,当然是需要有锅炉的,这是供暖的需要。可是,我们必须要正确看待一个事实,是先有了小区的供暖设施,还是先有了有机粮食加工厂。既然加工厂在前,我们小区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在开通锅炉的时候就首先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就要做到达标排放。事实上,这家开发商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也没有正视这个问题,直到污染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直到引起了环保部门的关注,才有了这个并不算皆大欢喜的结果。
这处有机粮食加工厂,生产的产品是需要市民食用的,甚至有可能会销售到全国各地。对于这样的产品就要保障它的安全,这牵涉到的是人们身体健康的大话题,来不得丝毫马虎。而锅炉排放的污染物势必会落到厂区,落在这些粮食上,这样的食品如何让百姓放心食用?
查处这样的污染行为,是环保部门的责任。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污染事件的查处都不是主动为之,而是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被媒体推着走。如果失去了群众的较真,如果失去了媒体的关注,真担心我们的环保部门会成为落满尘埃的摆设。回顾全国的污染事件,有哪一件是环保部门主动查处的?
当然,在媒体的关注之下,能够行动也是积极的一面。可是,在污染事件的处理中,环保部门需要做到的就是依据环保法,丁是丁卯是卯的查办,而不是出面协调解决。这个协调解决的结果表面上看是皆大欢喜,而事实上对于环境保护却没有丝毫意义。对于这家开发商来说,他们可以在加高烟筒之后继续排污,自然是乐意的。对于这家粮食加工厂来说,兴许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他们也是乐意的。可是,这对于消费者来说,那些加工的粮食会因为烟筒加高就安全了吗?
烟筒加高,并不是技术改造,排放的污染物并没有减少。即使污染物飘的高了不污染粮食企业了,还是会污染空气吧!当然,这只是一个供暖设备的小污染,如果那些大污染企业也用加高烟筒的办法继续污染,是不是伤害的依然是我们?
烟筒加高了,就不污染了?环保局岂能当污染事件的“媒婆”?中央提出要大力度解决“心肺之患”,如果所有的环保局都当“污染媒婆”,如何消解“心肺之患”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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