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计委近日发出《关于规范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取消一孩生育审批,今后对湖北省内户籍人口登记结婚后计划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不用再申请办理“准生证”,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将在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并依法提供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3月2日新华网)
近些年来,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越来越多,关于呼吁取消头胎“准生证”的声音也愈加高涨。作为上世纪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准生证”办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人口:一者严格控制人口流动,二者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在此情况下,“准生证”的发放是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需要。
但是随着“办证难”这一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办证过程中繁琐的程序,过多的证件办理可谓是让人深恶痛绝,在此语境下,头胎“准生证”首当其冲。因为对于控制人口来讲,用办理“准生证”的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既然已经办理了结婚证,生育头胎再办理“准生证”简直就是多此一举,这不仅给群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增加了行政运作成本。
话又说回来,就拿“准生证”的存在本身来讲,目前所起到的作用已经难以达到预期的结果,反倒是负面效应频现。由于计划生育等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切实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在制度的安排下滋生出了大量的权力寻租空间,暂且不论办事人员服务意识的错位,就拿发放准生证这一行政行为来看,不少部门更是把其当做赚钱的工具,从而让本部门工作人员从中获利。所以,别以为计生部门是个“冷衙门”,里面的“油水”并不是普通人能够看得到的,而正是像这种不必要行政审批证件的大量存在,才最终产生了“办证难”这个怪胎。
当然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人口流动越来越大,“准生证”的办理更是繁琐至极。本来属于正常的一胎生育,还要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往小的说,增加群众的负担,给群众带来了麻烦,甚至是让群众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脸色,有气往肚里咽,增添了群众的负面情绪;往大的讲,其更是人为地为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设置了制度障碍,增加了城市化的社会成本。由此来看,办理头胎“准生证”的弊端确实不可小觑。
湖北省取消头胎“准生证”的办理在全国并非首例,早在2012年,江苏、上海、黑龙江等地就已经推行该政策,就目前的推行效果来看,并没有出现任何负面影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项惠民措施。
当今我们倡导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精简机构,简政放权,为群众办些真正有意义的实事乃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取消头胎“准生证”的办理正是其题中之义,我们应当为其叫好。而类似于头胎“准生证”这种不必要的证件,不妨多取消一点,也只有真正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群众至上”的工作态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开办证难的死结。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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