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打工女孩石芳丽,2月13日在燕郊撞倒韩大爷后立即将其送至医院,并辞去工作,打算陪护老人,受感动的老人及家属放弃了索赔,并帮女孩找到了工作。如今,石芳丽在其家乡广西上林县,也成为当地学习的典型。昨日中午,蓝宗耿带队一行四人从广西来到石芳丽所在的燕郊镇冯家府村,看望了石芳丽,考虑到石芳丽家境贫寒,蓝宗耿还代表政府向石家发放了5000元慰问金。(据2月28日《新京报》)
石芳丽火了,火得让她自己都“无语”,也让人有些莫名其妙。撞倒了人没有逃逸,而是选择积极救助和赔偿,竟然都能成为“正面典型”,并且得到“县长千里慰问”的待遇,这种因祸得福的“重视”确实来得太突然、太逆转了。
按说,撞伤人就必须要尽到救助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这于法于理都是必须的,因为这是“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义务却是不能逃避的。所以,在此事中,说到“高风亮节”,那也应当是韩大爷及其家属,不仅主动放弃了索赔,还帮女孩找到了工作。这种以德报“伤”的举动不仅是对石芳丽勇于承担责任的肯定,更是一种社会正能量,让我们看到了互助的温情。
对于石芳丽来说,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冒着可能被“讹诈”的“风险”,勇于面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起过错导致的责任,这种勇气和责任感确实值得肯定。相较于那些肇事逃逸甚至是见死不救的人来说,石芳丽虽然有过错,也可以“功过相抵”了。
但是,石芳丽家乡的领导,竟然因此就将其树立为了一个“高大上”的典型,这种做法显然有点太夸张了。试问,难道当地的民风已经沦落到如此程度,连承担应尽义务都成了“稀罕事”?难道当地都没有救助老人、互帮互助的典型人物,而非要千里迢迢地去给已经“大团圆”的故事再“锦上添花”?不得不说,这种显得有些夸张甚至有些“一厢情愿”的慰问,实在难以摆脱“搭车出名”的嫌疑。
类似这种“上赶着”的领导慰问其实还有不少,甚至有些还很不合时宜。比如有些时候,事故现场刚刚搜救出来的幸存者,不是第一时间被送往救治,而是被领导“一把握住双手”,先“慰问鼓励”。说白了,这背后还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希望以“表扬他人”的方式增加自身的正面曝光率,来提升自己的“政绩资本”。
实际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临时起意”的“事后父母官”就算演技再好,也终归是要穿帮的。如果一个干部真的想为群众做些实事,大可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毕竟,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心存百姓的人,百姓心中自有你”。
稿源:荆楚网
作者:恣晗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