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要评职称,得先和校长花钱买名额,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已成为在校老师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按照“惯例”,职称名额由校长“标价”,但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打折”。(03月15日法制日报)
教师职称不仅是教师业务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教师提高薪资待遇的重要标准,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国家到地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都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虽然每一所学校都会制定有关教师晋升职称的制度条例,但是,在评审过程中,人为操作照样起到很大作用。
从第十九小学一名老师评职称的经历说起。据了解,这名老师在去年具备了评小教高级职称的条件,但由于名额有限,他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很大。就在这时,校长刘某给他指了一条“明路”。最终他以8000元的“成交价”获得了名额,并顺利评上小教高级职称。事后,他与同事交流发现,这个“潜规则”在学校已经存在许久。
从评职名额的获取,到学校的推荐送评,决定权还是在学校的。特别是在一所学校里,中级以上职称评定都较为困难,一直存在着“僧多粥少”的现象,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二十个教师争取一个名额的情况,这就为校长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再加上,许多学校都是由校长一个人表态决定重大事项,在评职中存在“暗箱”操作也就不足为奇了。
买名额评职称的“潜规则”在学校已经存在许久,还是缘于校长权力失控,缺乏有效监管!在评职过程中,必须注重加强内外监督,用好公示制度,保证评审、推选公开透明。还要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推荐制度,规范推荐程序,避免让校长“一言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