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想要评职称,得先和校长花钱买名额,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该校校长刘某于去年8月将一教师叫到办公室,称向教育部门要到了一个小教高级职称的名额,要是想评需要交1万元,并暗示这个名额很抢手,已经有其他老师说要购买。由于该老师经济条件有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以8000元的“成交价”获得了名额。这个“潜规则”在学校已经存在许久。(3月16日 新华网)
据该学校老师陈述,刘某于去年8月将他叫到办公室,称向教育部门要到了一个小教高级职称的名额。他要是想评,需要交1万元,并暗示这个名额很抢手。由于该老师经济条件有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以8000元的“成交价”获得了名额,并顺利评上小教高级职称。事后,他与同事交流发现,这个“潜规则”在学校已经存在许久,便向媒体反映了此事。
教师职称不仅是教师业务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教师提高薪资待遇的重要标准,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刘某作为一校之长,也不可能不知道依法治教的重要性。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师队伍的稳定,离不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从国家到地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都作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校长明码标价卖职称这一现象,笔者认为:首先:该类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基层学校校长的选用机制存在问题,不以业务和个人能力为主要出发点,而是靠关系、靠送礼;其次,某些教师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应该是基层最知法懂法的人,应该利用政策法规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最后,相关部门在职称评审中的监管存在问题,刘某能成功地卖出职称名额,说明有关部门在职称评审中还没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给小人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没有了监督和民主,校长要为所欲为是何等的容易,这就难怪校长频频前腐后继了。职称评审出现纰漏事件不只是个案,这一现象的产生不仅损害了教育形象,也妨害了教育和谐。尽管校长在文化层次、思想素质高于一般教师,抵御能力相对较强,但不能保证其价值观能够与其素质、能力对等,因此,仅靠自律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预防校长频频前腐后继。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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