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标准》明文提出每座垃圾中转站苍蝇必须少于3只,堪称史上最严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3月18日长沙晚报)
《标准》不只有3只苍蝇的上限规定,而且有其他有关卫生、安全作业的具体而严格的要求,实事求是地看,这些也是现代城市管理、文明的必要举措,媒体之所以将苍蝇放大报道,之所以也爱盯着苍蝇围观,或因为此前一些地方就有诸如公厕苍蝇数、公园蚊子之类的限额规定,人们关注、争议的主要是有没有抓到点子上和可操作性如何。
有关管理方制订考核标准的初衷毋庸置疑,达标与否不但事关城市环境、形象,也确实事关每一个普通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卫生,因而我们还真有必要来思忖一番应对之策,假如有第四只苍蝇飞进垃圾中转站怎么办?笔者搜肠刮肚,想到几种不靠谱的办法,现拿出来供大家参考。
“打老虎、拍苍蝇”无疑是现今出现频率极高的热词,当然此“苍蝇”非彼苍蝇,不过从生活常识来看,首选办法或许就是“拍”,在检查组还没来得及察觉之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此不但显示出应对措施得力,而且可以确保政绩指数考核达标,不至于因为多出一只苍蝇而使各方受到影响。
有道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在各垃圾中转站张贴告示,为确保卫生达标,禁止苍蝇结伴而飞,特别是在卫生检查期间,每次不得有三只以上苍蝇同时出现在站内,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亮黄牌,第三次则加大灭害药剂的喷洒浓度和频率,尤其是对领头的苍蝇格杀勿论,以产生巨大震慑效果,促使领头蝇科学、有序地安排苍蝇无组织、无纪律地在站内转悠,避免发生四只或更多苍蝇同时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
还有一种就是广泛发动群众,借鉴个别地方捡烟头或死鼠有奖的办法,对发现并擒获第四只及以上苍蝇者给予重奖,进而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令众苍蝇不敢擅自在站内长时间逗留,既可避免有第四只或以上苍蝇在卫生检查期间被逮住,又可确保三只苍蝇站内寄生的合法权利。
当然,这些只是抛砖引玉的不成熟想法,效果如何或者有没有更不靠谱的好办法,还希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群策群力破解第四只苍蝇这个普通性难题,并将成功经验在灭鼠、灭蚊等领域进一步推广。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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