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旅游局带着150个“空气罐头”到北京推介,朱华局长在签约仪式现场,拿出亲自从福建空运而来的“清新福建”空气罐头,让参会人员开罐品味。3月21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我省也在考虑推动一两个空气质量高的景区制造“空气罐头”(3月23日《东南快报》)
对于资源的乱采乱伐,高层很关注的一项内容就是矿石的开采。有人崩山碎石,就是为了出卖资源;有人野蛮开采就是为了赚取金钱。于是一个个秀美的青山绿水,变成了糟蹋之地。山痛了,水伤了。高层管理部门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疯狂的石头”,目前正在全面治理中,前几天刚刚有一处在山上建设豪华风景区的地方受到批评,并被叫停。
我们不要这疯狂的“石头”就能要这疯狂的“空气”吗?实施上疯狂的小“石头”的伤还没有痊愈,我们又将疯狂的手伸向了“空气”,让“空气”也变得疯狂了起来。打空气主意的不止福建,贵州、浙江等地旅游部门最近也相继推出了“空气罐头”。贵州计划在6月份推出第一批“空气罐头”,浙江则已经在销售“空气罐头”,这种开罐即闻的产品每瓶200毫升的标价是10元。
生产“空气罐头”,这个创意不是从政府开始的,标哥就生产过“空气罐头”。不同的是标哥的“空气罐头”仅仅是具有象征意义,目的是以另类举动,引起国家对环保的重视。而作为政府部门,生产“空气罐头”的意义就不一样了。他们的目的是销售。既然是生产产品了,我们就要用生产产品的眼睛来关注这件事情。任何商品的生产都是需要审批的。“空气罐头”是新生事物,那就说明“空气罐头”没有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空气罐头”谁来签发生产许可证?
空气能不能用来出售,本身就是个问题。既然名字叫罐头,那就应该算是一种食品,是食品就应该由食品药品管理总局来审批。可是他们如何审批这个新生事物?有没有这样的权限?问题还在于,一种新生产品能否投入市场,那是需要检验和科研的,要经过试用环节,要经过检验环节等等,确保产品会给百姓带来好处了,才能够推广。
福建、贵州、浙江的空气确实很好,这是一个地方把民生放在重要位置的结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羡慕的。但是,我想空气也应该是一种资源,空气是宽广的,却也不是无限的。好空气的多少和植被的多少有关系。如果销量小了,应该不成问题,如果到时候真的“一罐难求”,那么就要生产更多产品满足市场,这对当地的空气是不是会产生破坏呢?最关键的是我想空气和矿山一样,也都应该是一种属于国家的资源,能不能“开采”是不是也需要审批呢?
生产“空气罐头”也倒是无妨,但是不能如此急急慌慌吧。还没有拿到任何审批,就让一个个“空气罐头”下线了?生产“空气罐头”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知道的是,“空气罐头”究竟是算食品,还是算保健品?空气罐头上贴的是唯利是图、哗众取宠的“商标”。政府不该跟着凑热闹。
我们了解到,很多地方表示,“空气罐头”都将在最好的山上采集,这是不是在破坏资源的和谐?我们不要疯狂的“石头”,我们就能要疯狂的“空气”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