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自己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领取一笔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用于养老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房子归保险公司所有,武汉老人或将有机会尝试“以房养老”保险这种时尚的养老方式。(3月23日人民网)
新闻中所说的时尚养老方式“以房养老”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住房逆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养老机构服务的养老模式。凭借此种模式,老人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这是当前国家鼓励,也是国外比较流行的一种养老模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以及实施计划生育多年后的效果,目前我国存在的诸多“4+2+1”模式家庭,将面临因养老而带来的经济、时间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背负住房、教育、医疗等重担的“421家庭”,面对2个人照顾4位老人的现实,已经感到力不从心。不仅如此,在养老公共服务方面,中国依然步履维艰。根据2009年的统计,北京市有226多万老人,其中有9万多人有进养老机构的意愿。但是,北京市在2008年的时候只有3万多张床位,与社会需求的9万张床位有巨大的差距。面对这种情况“以房养老”不为是一剂良药。但为何这剂“良药”迟迟未起作用呢?
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在笔者看来,“以房养老”就是这么一剂苦药。之所以这剂药未发挥其效,一方面是人们从思想上就不愿意“以房养老”。大多数老人仍然存在“养儿防老”思想,觉得应该把自己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还有一些人对银行和保险机构不太相信;也有一些人担心还没领到钱就死了,担心人财两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于“以房养老”的风险存在很多担心。据了解,南京第一位提出“以房养老”申请的老人张启韻,已届九十高龄且身患多种疾病,最终没能实现“以房养老”。房产中介老总对记者说:市场没有先例,老人能活到多少岁我不知道,付多了企业亏损,付少了老人喊冤。
“以房养老” 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应该是可以成功的,但之所以到现在仍未能产生人们预期的效果,除了需要我们个人放开思想,改变社会风气,弱化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外,我们还需要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做到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相关机构也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做到让老人和子女们都心中有数,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都作出努力,“以房养老”才能得到实质性推动。
养老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以房养老”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一剂“苦口良药”,应该不失为我们的一剂“偏方”,愿我们的“良药”不再苦口。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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