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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楚:“禁用不规范网络词汇”理所应当

发布时间: 2014-03-25 11:24: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北楚  进入电子报

  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比如“屌丝”“高大上”“白富美”“喜大普奔”等。(3月25日《大河报》)
  这一规定,引来不少网友的口诛笔伐,并被指责“过于狭隘”。门户网站的新闻也多以“河南省发文禁用网络词汇”为标题卖点,可谓赚足了眼球。不过很显然,这又是误伤,因为《办法》明文指出,“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而不是禁用所有网络词汇。
  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有其严肃性,入选的汉语词汇既要符合规范,同时,也要满足口语表达的需要。你无法想象同学们在教室里朗诵“土豪”“我伙呆”“涨姿势”了,更无法想象公务人员讲话时表示“酱紫”“我勒个去”“坑爹啊”。可见,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不合规范的网络词汇是理所应当。
  当然,时代在发展,新的语文现象层出不穷,网络语言也越来越热,必然要面对。但一些网络热词适用范围太小,语言生命力也不强,如“巨好看”、“超爽”等,随着网络语言的不断丰富,这些词汇注定会逐渐被拒而远之。
  相反的,有些新兴网络词汇既符合语法,表现力又很强,而且能够在词义和用法上填补汉语词汇系统中的空缺,使表达更加丰富多样,如“给力”、“雷人”、“宅男”、“宅女”、“被代表”等,这些词汇就不会被遗忘。
  事实上,《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就将上述时髦网络词汇收录其中,这说明,规范并非一成不变。不过更多的网络热词还是被拒之门外,也说明对网络热词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区别对待。再看新闻,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中禁用这些不合规范的网络词汇,显然并无不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禁用;网络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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