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像“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屌丝”“喜大普奔”……这些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3月25日《河南商报》)
网络语言日益在人们的口语中流行,掌握几个网络语言已成为时髦和时尚的象征。网络语言在表达上面具有很多负面消极情绪的东西,虽然有简洁高效的一面,但是作为公文教科书的规范用语,还是有格格不入的地方,特殊领域禁用网络词汇体现了对文化的尊重。
坚决杜绝网络语言侵入教科读本,保证文化教育的纯粹性。网络语言影响大波及面广,青少年正处在学习发展的黄金时期,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网络怨言不可避免的一些糟粕文化,将影响青少年认知能力。青少年辨别能力低,不能正确辨别和使用网络文字。作为教育机构,我们应该积极引导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教科读本中回避使用网络文字,回归文字的纯粹性。规范和使用汉语言文字给下一代一个清新的学习环境,回归教育本真。
政府公文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公文写作本身就具有很严格的要求,叙事成文要求简明、严谨、准确、规范、完整、清晰,格式和字体都必须相当的规范。网络语言不是人人都懂,政府公文要求通俗易懂,适众范围广。有的网路语言仅仅局限于网络部分群体,还不可能大规模的推广和使用。诸如“屌丝”“土豪”这类网路词汇,本身具有贬义和侮辱的成份,很不适合在公文中使用。其次,网络语言过于口语化、生活化与公文严肃正统的风格不相切合。
当然语言文字是变化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宅男”、“宅女”、“劈腿”、“房奴”等网络热词,就被第六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录,成为通用文字。但是现目前,禁用和慎用网络语言在保持语言文字纯粹性,文字规范性是相当必要的。因此,网络词汇不能登堂入室,毫无顾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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