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的吴先生,今年1月份到当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被该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长焦延军辱骂5分多钟。吴先生用手机拍摄下这个过程,并向当地法院做了反映。但到目前,焦延军仅受到院长的“严厉批评”。(3月25日新华网)
群众去法院领执行款,却被骂得狗血淋头。一边局长大人“无明业火三千丈”;一边是平头百姓“无端受辱难自容”。笔者不禁想问,局长“恃权傲民”,优良作风去哪了;干部如此狂妄,监管知道吗?
“官骂民”无异“子骂父”。官员吃的是“百姓饭”,穿的是“百姓衣”,花的是“百姓钱”,就连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因此,群众是官员的“衣食父母”,官员是群众的“养老子女”。按照中国传统的人伦纲常,老子骂儿子倒还可以理解,儿子骂老子则是“大不孝”。官员大骂群众,该领导干部洗去了先进本色,“封印”了宗旨意识,摆起了官老爷做派,闻不进逆耳言、怀不得拂心事、观不得“对台戏”,把“唱反调”的公民一律当成了刁民泼妇予以打压。这样的官员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如何为民造福?
“民之利”就是“官之脸”。党是人民的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政府是人民政府,权力来自人民,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官员是人民公仆,当利为民所谋。那么,官员的脸面在哪?实际上,群众的利益就是官员的脸面。群众安居乐业、百姓活得出彩,官员就脸上有光;群众担惊受怕、百姓苦不堪言,官员就脸面尽失,甚至丢官、毁名、亡身。政不问民、计不问民、需不问民,还大骂群众的官员,实际上是在自毁脸面。
“不作为”就该“不叙用”。从政当立公仆志,为官最贵爱民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只有满怀对群众亲人般的感情,才能在为人民服务时全心全意而不是三心二意,才能在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若是将服务群众当成负担、将群众利益当成儿戏,这样的官员还要他作甚?就应该将其除名并永不叙用。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官员骂人不能道歉了事,相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将“骂群众”打造成为官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稿源:荆楚网
作者:祖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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