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中山已经实现24个月无“医闹”。记者采访时相关人员表示,2012年5月,几名患者家属试图围堵医院门口,驻点医院警务室民警立即上前劝阻,对家属进行法制宣传,劝其通过司法调解或者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4月1日《南方都市报》)
“医闹”如今已经不是一个陌生词汇了,其不仅加剧了当今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威胁着社会稳定,所以,解决“医闹”问题刻不容缓。然而,现今对待“医闹”的认识,基本上归结为医院与患者沟通不畅,患者缺乏维权渠道两个方面,在此语境下,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调动警力通过调节和维权等方式,来防止事态扩大,就中山市的这种做法来看,还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维稳式思维来解决“医闹”可谓是治标不治本,要想更好地解决“医闹”乱象,还需要认清“医闹”的类型,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
“医闹”群体极其复杂,有患者家属,也有职业医闹,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可是就其表达的诉求来看,基本上可以归结为情绪表达和和恶意敲诈,有时候是两种目的兼具。
对于不同目的的“医闹”,显然不能采取统一的做法,是靠“疏”而不是“堵”,更不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维,因为一些方法拿到操作层面上是很难控制的,面对情绪失控的“医闹”,为了避免酿成不良后果便强制采取措施制止,未必就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如果警方手段过于强制,发生冲突也未必不可能,所以,仅靠警力未必是解决“医闹”的最好办法,这还需多部门参与,结合不同“医闹”类型的特点分而治之。
对于不同类型的“医闹”,不能依靠单兵作战,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进来,采取疏导、安抚、打击相结合的措施,分而治之。
要知道,从根本上解决医闹问题,靠的还是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但是需要认识到,医疗纠纷只能减少,无法避免,这就必要尽快完善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健全并简化医疗纠纷维权渠道,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加强沟通,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一味的闹,对于管理者来说也不至于是一味的强行制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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