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卫视报道,上海一位七旬老人强闯红灯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下后恼羞成怒,动手打交警并称“你才活几岁”。现该老人已被警方以涉嫌公务依法取保候审。现等待民警伤势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做相应处理。
老年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和定向思维里一直是“经验”、“善良”、“和蔼”的代名词,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却使老年人的形象发生着悄然的改变。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沈阳大爷”一句“我有医保,你走吧”感动了不少人。然而“老人年摔倒搀扶与否”等现象仅仅是涉及伦理道德层面,还有待商榷。但如上新闻报道中所述,老人强行闯红灯,并对交警进行辱骂甚至大打出手,表面看来既有“为老不尊”的道德问题,又有“妨碍公务”和“出手伤人”的违法行为。
从交警的角度来看,对“闯红灯”行为的制止既是维护交通法规的本职工作,又是保护市民人身安全的职业道德。如此看来,该交警是称职的,他的行为符合一个文明城市所应该有的“交通警察”的形象。但从老人的角度来看,也许就不应该那么快的盖棺定论。该老人“闯红灯”过马路或许是常态下出于紧急之事,如果是这样,那么不听交警劝阻,并且大发“倚老卖老”的“淫威”也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但另一方面我们或许也该考虑,老人是否有精神方面、心理方面的问题,使得他恰好处于“心情波动”的情况下做出如此歇斯底里的行为?如果是这样,那么涉及到该事件的就不仅仅是交警和老人了,该老人的家属及子女的责任决不可脱。如今社会压力的巨大、各种保障体系却还不尽完善。这就造成不仅年轻人因心理负担重而导致精神或心理的“非常态”,老人也会面对同样的问题。这就要求国家层面保障体系的完善,子女的疏导(不回家看老人被引入法律层面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但这些只是笔者的推测,具体情况还有看进一步的报道。
交通规则本应就是交警和市民共同协作,相互理解的过程中形成良性循环的,也才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的侧面。而对于极个别违反交通规则者,如果是一般市民,交警还可以强力的公务来制止其违规行为。但对于老人这个特殊群体,我们要考虑的的层面就很多了,涉及复杂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家庭背景。在我们的固有印象里,对老年人的“道德约束”常被忽视,就像人的“阑尾”一样,可有可无。但此事件我们应该看到,老年人文明的表现会直接影响我们对城市风尚的判断。因此,“老年人文明”不是城市“阑尾”,反之对其“不文明”行为的思考及解决措施,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翟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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