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搬家,身为南京建邺区安监局局长的刘某,给司机送了一台冰箱和一台洗衣机。不过,费用他通过公款报销了。老婆和女儿在超市购物,包括买菜买鞋子等,他都统统拿到单位用公款报销。经检察机关调查,刘某涉嫌的问题报销金额有15万余元。昨天上午,刘某涉嫌贪污在南京中院受审。(4月10日网易新闻)
从彩电、电冰箱、炊具等家用电器到蔬菜、鞋子等生活用品,这些本是十分平常家庭必需品,怎么会出现在安监局的报销清单上呢?经过纪检部门的调查发现,南京建邺区安监局局长的刘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人平时消费、人情世故及礼尚往来都计入单位的报销清单之中,涉及的问题报销金额高达十五万余元。刘某慷国家之慨,不单单局限于请客送礼,就连自己家日常花销都包括在内。试问,哪有既不想花钱,又想摆阔气的道理?
导致官员公款报销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一是党员干部反腐意思有待提高。一些党员干部根本就没有将公款报销这一腐败行为放在心上,反而将其视为当官的一种福利待遇,致使“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在干部队伍中肆意滋生。二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权利监督还不到位,没有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也导致一些党员干部恃“权”而骄,认为“公款报销”也是自身权力的体现。更主要的一点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自以为在工作上劳心劳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因而,在面对一些腐败诱惑时容易放松警惕,让腐败“病毒”有漏洞可钻。
在这次事件当中就很明显的表现出来了以上三方面原因。刘某违规报销的时间,正是他担任安监局长的最后两年。自认为即将要退居二线,只要不出大事,就能平安退休。正是思想上放松警惕,才导致在腐败这条路上渐行渐远,令晚节不保,余生蒙羞。同时,刘某还称自己在一线工作了很多年,因工作压力太大,作息不规律,患上了多种职业病,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悔过的机会。试问,“公款报销”与“职业病”能功过相抵吗?
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关联。刘某不是因工作压力大,患上多种职业病才走上“公款报销”的腐败道路,而是因为自身的反腐意识松懈,没能抵挡腐败诱惑。而且,刘某的“公款报销”不会一次两次,而是金额巨大、次数繁多。在反腐斗争不断深入的今天,必须将任何的腐败“毒瘤”彻底铲除。如果都能将自己的腐败行为与在工作中的成果表现“功过相抵”的话,反腐倡廉建设还能起到什么效果?因此,“公款报销”与“职业病”不能功过相抵。对腐败行为严肃问责,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毒瘤”,让廉政清风真正吹进党员干部的心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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