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武汉市公安机关使用“鄂O”公安专段号牌的公务用车将换发“鄂A”普通号牌,纳入当地公务车管理,至此,湖北18年“鄂O”车牌使用史将终结。(4月15日荆楚网)
对于这个做法,笔者举双手赞同,此举表明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于取消特权车牌所持应有的姿态,也表明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打造清正廉洁政府所采取的一种举措。
实际上,取消特权车牌的做法,湖北不是第一家。此前,河南和陕西就有这样的举措。这次湖北取消“鄂O”特权车牌的做法经媒体发布后,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人就认为,取消特权车牌的举措是好的,有利于改善党政机关形象。也有人认为,取消“特权车牌”,只是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没有触及真正的“病根”。其实取消特权车牌只是“一小步”,关键还是看落实。不能将好的举措,在执行当中变了味,更不能是换汤不换药。
按交通法规,车牌者,标志也,乃车子的“户口”,按照一定序号编列着,以便于管理和督查。但在许多地方,车牌“标志”可不那么简单,好多情况下,竟成了“身份”的象征,成了官位、钱位之类的品牌。“0字头”车牌,除警方公务必须者外,还有不少是权势者、有钱者的专利。一路呼啸而去,绝尘飞驰,没人敢去招惹,避之犹恐不及。特权车,已经成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个“公害”。
“特权车牌”的横行,根子在某些人的“特权思想”。这种“特权思想”的存在乃至泛滥成灾,一方面,缘于那些手中握有实权的人,缺乏正确行使公权力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则是相关部门对滥用公权现象监管约束的缺失和缺位。
取消特权车牌只是“一小步”,只有加强对公权力行使者的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并落实对公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彻底根除公权力行使者的“特权思想”,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诸如“特权车牌”之类的“特权”的滋生和泛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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