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高昆明:校园卖避孕套混淆了中学生性教育宗旨

发布时间: 2014-04-25 10:35:1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高昆明   进入电子报

  西安市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新规中,提出要在普通中学校园超市销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引起各方热议。陕西省卫计委回应称,这是省政府经过多番调研、慎重研究决定的。(4月24日《华商报》)
  受制于家庭和社会的传统观念,我国中学阶段的性教育及其课程的开设一直滞后于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不安全的性行为是引发艾滋病的主要方式。当前,加强中学生性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强化中学生的性教育旨在提高中学生对两性的认识,增强对生理健康和艾滋病等疾病的防范能力,以及加强人身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售卖避孕套不能成为中学生性教育的必修课,在校园内售卖避孕套不是中学生性教育的宗旨,也无助于实现其宗旨,甚至混淆了其宗旨。尤其是对于青春期萌动的中学生而言,在校园内公开倡导售卖避孕套,到底是警示学生不要早尝禁果,预防学生发生性行为,还是教导学生可以发生两性行为,只要采取安全措施,比如购买使用避孕套。
  陕西省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处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就很有这样的误导,“出台这一政策,并非鼓励性行为的发生,而是要起到预防作用。”至于为什么要在普通中学的校园设置安全套的销售设施,这名负责人说,“在校园内销售安全套,就为让年轻人在决定发生性行为前,可以就近买到安全套,降低两性行为的危害程度。”
  可见,其目的就是降低两性行为的危害程度,而模糊对中学生发生性行为的鼓励与否的态度。这样的政策考虑,只会鼓励更多的中学生生发生性行为,甚至是在校园内发生性行为。这样的结果恐怕是与加强中学生性教育和预防艾滋病的初宗背道而驰。
  笔者认为,很多中学生尚未满18岁,在法律上还不是完全民事行为人,所以,学校开展中学生的性教育和艾滋病防范知识,首先是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那就是禁止中学生发现性行为。只有在亮明这个鲜明态度的前提之下再去开展性教育,再去谈如何降低两性行为的风险和危害的安全措施,如何预防艾滋病,才符合教育的宗旨,才真正的有教育的意义。教育的作用就是给予被教育者以明确无误的指引,中学生的性教育更是如此。在中学校园里售卖避孕套,也许可以降低性行为的危害,但增加了更多中学生发生性行为的几率,这无疑已经加大了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后果可能得不偿失。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昆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校园;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