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山西人大代表孟宝街头辱骂殴打交警”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今日,记者从山西朔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当事人已道歉,警方正在进一步落实调查。(5月5日新华网)
近年来,某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呈现一种倾向:不问代表是否为民呼,为民谋,不问代表是否能够履行职责,只问其是否是个成功人士。打人者山西人大代表孟宝可算是个“成功人士”了,同时也算极嚣张的了,他辱骂殴打的对象是警察!也不知道这位人大代表哪里来的底气?一个连基本交通常识、法律常识,甚至为人处世基本原则都不知道、不遵守的人,如何能代表人民?笔者认为,他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从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殴打女乘务员到浙江省义乌市人大代表金惠良酒后驾车、打人、袭警,从岳阳市人大代表曹阳率众殴打六旬老妇到湘潭人大代表唐水平扇记者耳光、海南儋州市人大代表魏某某率众打人事件,无不刺痛公众神经,带给我们太多的思考。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出代表打百姓,这是谁的悲哀?想出手时就敢出手,不管有理无理,不管时间地点,打你没商量。“董事长”就是钱袋子,“人大代表”就是护身符,难道“钱”和“人大代表”结合,就是“人大代表”撒野的底气?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本应责无旁贷地遵纪守法,约束好自己的言行,依法履职。但近些年,代表撒野叫嚣的事儿此起彼伏。打人的同时,还口出狂言,“我黑道白道都有人”,“我是市人大代表,打了就打了”,“县委书记来了也没用”……在被公众广泛关注时,代表们的威信扫地,法律尊严被践踏。
人大代表应该是比普通人有更优秀的才干、更高的素质、更宽阔的胸襟,而这名人大代表的表现,却与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期望相去甚远。不能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却在人民面前作威作福,将人大代表的头衔作为“护身符”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大代表必将会被人民所唾弃!如果你不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那么请你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在处理与人民的关系上,理应是亲民爱民的当家人形象,但许多人大代表不是把“代表”作为一份责任担当,而是视为狐假虎威的工具;不为百姓谋与呼,而是反过来横行乡里。这样的“恶霸代表”当选绝不是百姓之福,更不是中国民主政治之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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