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辽宁代表团小组讨论时,人大代表,著名画家冯大中提出,我们还应立一个“动迁法”。拆迁要天价的,该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北方重工集团董事长耿洪臣马上表示反对:财产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立什么法也不能说拆就拆了。(3月9日《瞭望东方周刊》)
冯大中代表的“揭瓦”说,显然有些离谱。
实际上,在历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提案和发言离谱的并不鲜见,今年也是如此。诸如,有的委员提出“房价哪怕涨到1000万元每平方米也是合理的”;有的建议“增设新区,以解决局处级干部升迁难的问题”;有的提出某某城市的名字太土了,建议更名……. 在谈到高等教育的普及并没有改变大学生就业难的窘境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馆馆长王平语出惊人地说,“我们也不要鼓励我们农村的孩子去上大学,因为一旦农村孩子读了大学,就回不到自己的家乡,回不去自己的家乡就是一个悲剧。”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两会”召开期间则享有言论豁免权。也就是说,无论讲什么话、提出什么意见或建议,提交什么样的提案,均不受追究。尽管如此,按照代表委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社会相关阶层和人民的期待,总该有个谱才行,即不能违背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既要合情,又要合理。冯大中代表在谈到拆迁问题时,竟然说出“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这样的话,实在令人费解。不能否认,拆迁要天价的钉子户确实有,但终归属少数或个别人,他们代表不了老百姓整体。说“房价哪怕涨到1000万元每平方米也是合理的”,则属极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 “不要鼓励我们农村的孩子去上大学”,让他们一辈子留在农村,如何实现“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正如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赖明指出的,有些“提案”落实不好,不排除有政府部门相互推诿的可能,但有的提案本身就比较雷人、夸张、不靠谱,还有的太宏观,政府部门无法落实。
目前,“两会”已经接近尾声。但愿代表委员能够珍惜参政议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少出雷人之语,少交离谱提案,以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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