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学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之间本应经纬分明。不过,近日却有听众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5月7日 中国广播网)
公安局是一个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机关,这里面的稳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但江西景德镇市的公安局,作为一个市级重要机关,却暗地里利用驾校为自己赚钱,这种做法实在有损这样一个威严部门的形象。表面上拿着国家财政的钱,保障局里的正常开支和运转。另一方面让驾校变成局里的提款机,报销吃喝、福利、购车等享受型的消费。这个局的经济家底厚的很,相信这些年不少人也从中得了实惠吧。
但在公安局得了实惠的同时,国家和群众又得到了什么呢?群众考驾照监管是越来越严了,收费也越来越高了,考个驾照五六千元很正常,这些钱全部落入了公安局的腰包。而公安局却只将很少一部分上缴了财政,其余的全部被报账消费了。整个事件看来只有公安局是赢家,国家和群众都没能在驾校运行的过程中分享到利益,这明明是拿着权利赚钱,肥了自己穷了国家和百姓啊。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景德镇公安局这种暗度陈仓经营驾校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其也知道这里面的利害关系,但却知法犯法。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国家机关不准经营盈利性的组织和企业,该局也曾经大张旗鼓的对外宣称已经和该驾校撇清了关系。但是私底下仍然是一切照旧,也在解释中承认该驾校实际仍是公安局所有。为何公安局能如此知法犯法?这又是通过谁决定的?谁有从中得到了好处?都应该是时候说清了。
公安局作为执法机关,首先就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性。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每天要惩治各种违法的事件,如果自身都保证不了遵法守法,试想谁会听你的?你还有什么权威性和公平性可言。该事件也提醒了我们,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也应该更加严格,防止裁判员运动员一肩挑的现象。只有全社会都能公平的受到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才能得到落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程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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