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医院有一产妇分娩时,医生离岗两小时致胎儿死于母腹。”4月29日记者到现场及该县卫生局调查,昨天记者从中牟县人民医院获悉,经三方调解,院方对产妇已进行了赔偿。(5月17日《大河报》)
一条即将到来的小生命,由于医生的擅离职守被认为夭折了,这对孩子的父母及亲人的打击不知有多大!且不说十月怀胎之苦,但是一家人的希望与快乐就这样被“扼杀”来看,其精神创伤将是巨大的。经三方调解,院方已对产妇进行了赔偿,不知这样的“被和谐”有多大的无奈成分,这样的“医疗事故”岂能就此草率了结?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医疗事故,这样的事故本可避免。从医德上说,医生应该将最好的医术和服务献给自己的病人。“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作为一名好的主治医生应该这样去做,而不是擅自离岗2小时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
从医院的医疗流程上看,更不该造成离岗2小时的状况。主治医生宋某与值班医生王雪黎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王医生临时另有急诊手术,应该联系其他医生过去顶班,或者应提前和院方沟通,安排其他医生到岗。不管怎么样,值班的医生应该对自己负责的产妇有个应急预案,对产生的风险应该尽量规避,而不是以一种赌注或侥幸的心理安然处之。
由此可见,医生的责任感何其差劲,医院的管理何其混乱。这样的擅离职守就是草菅人命!产妇即将分娩那一刻,俩护士一直打电话,从25日早晨5点半打到7点10分,当姗姗来迟的宋医生检查时孩子已停止了呼吸。家属报警,辗转到卫生局也只说是天亮上班后过来看看。在这两个小时里,不知宋、王两人的手机就为何迟迟联系不上?不知是故意不接电话还是另有原因?卫生局的反应为何那么麻木?倘若这紧张的两小时内,医院有迅速反应措施,相关接电人员多一点责任意识,孩子也不至于胎死腹中。
产妇分娩是有着巨大风险的,人们形象地喻为分娩好比到阎罗王那里走一遭,这些医生不应该不清楚。在产妇分娩的过程中,医生离岗2小时就是一种渎职,一种“谋杀”,在接力新生命的节骨眼中岂能“掉棒”,对这样的严重事故不能轻易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相关责任人要严厉问责。医院管理制度“患病”不一起离岗事件更可怕,紧急整顿严厉查处也是对今后其他生命的一种负责和救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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