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第12条和第17条规定,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标准执行。(5月19日 新华网)
时下,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打着学习、考察的幌子,借差旅之机搞“变相旅游”,坐头等舱、住豪华宾馆、览名胜古迹,更有甚者通过虚开发票、虚报账目、收受土特产等大发“横财”,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了巨额的公务浪费,更损害了公务人员的形象,危害巨大。今年1月,中央下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紧随其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给干部出差管理带上了“紧箍咒”。
出差,是进行公务活动,但是却成了部分人谋取一己私利的途径,严重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办法》的发布,从制度上为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上了“枷锁”。地方各级政府不断跟上国家的步伐,让我们看到了中央各种措施的成效。《办法》将出差地的食宿标准进行了量化,不再是一个模糊的字眼,这有效地杜绝了那些打“擦边球”的行为。标准定了,再怎么在报销费用上“做文章”也是徒劳,多的部分只能自己补上,不可能为谁破坏规矩,这很好打消了一些人的歪念,出差就安心干工作,少借着出差的名义行不耻之事。这样一来,既能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质量,还能肃清干部的思想,摒弃那些杂念,一心干工作。
不难发现,差旅费标准既有章可循,又灵活变通,在标准的制定上因地制宜,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确实,现实生活中,各个地方物价不一样,生活成本也有差异。干部出差也是公事,基本的物质保障还是需要,不能从生活上苛刻干部,这是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不能让干部认为出差就是一种苦差事,成了烫手山芋,无人想接手。《办法》的制定,让干部既能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也能从行为上杜绝腐败,将心中的“私”字剔除,“公”字摆在心中,促使私务不出格,公务不出轨。
贪字头上一把刀,管控好自己的嘴巴和手方能走好官场路,当下,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正要拉开大的序幕,查摆问题、自我批评是重点,差旅腐败本身也是“四风”问题,领导干部要借此机会好好反省,肃清思想,祛除思想之垢,做到公私分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夏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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