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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甜:乞讨集团化是人性的“残疾”

发布时间: 2014-05-23 17:08:3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甜   进入电子报

  22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悉,三名聋哑人被控采取胁迫、殴打等手段组织多名聋哑人在北京首都机场乞讨。被害人每天必须上交600元至1000元不等,完不成任务就要受惩。(5月23日 《北京晨报》)
  从东莞“丐帮”到北京乞讨集团,相同的剧情,命运相似的“乞讨演员”,再次上演。因为金钱而失去人性的张某等三人,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和自己同样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让他们饱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职业化的乞讨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不仅是金钱作用下的结果,更是人性的“残疾”。
  普通人对乞讨者的真假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有些集团化的“头目”为了收入更多,不惜打断乞讨者的手脚,用人为手段使其变残,还要求手下的残疾人每天上交300到600元。带着伪造的残疾人证逼迫残疾人“明目张胆”的乞讨。当人们经过时,许多人还是愿意投几元钱,这是一种爱心的传递与表达。但是当乞讨变成职业化、集团化时,当人们被爱心所绑架时,路人的爱心便成了犯罪分子和黑手集团的利润。为了金钱绑架人们的爱心,这是人性的“残疾”;为了金钱打断手脚,这更是人性的残忍。
  2003年8月,《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中国乞丐管理实现了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跨越。然而,由于现实情况的种种限制,很多需要救助的乞丐却得不到相应的帮助。这次案件中的“受益者”坐飞机不惜高价买头等舱,只因他有一颗“摇钱树”。想要真正打击乞讨集团,解救那么被操控的乞讨者是关键。
  现实情况致使管理工作陷入了僵持的局面,妇女儿童救助部门没有管理权,民政部没有执法权,派出所坚持不报警不出警的原则,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救助。只有明晰了各部门间的权力与义务,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能依。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此类乞讨集团,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拿出缜密的解决方案。只有下决心彻底清理职业化乞讨集团,严惩幕后的黑手,才能真正解救出处于困境中“基层”乞讨者。
  乞讨集团化折射出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甚至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忽视。这样一来,牟取暴利的黑手才有了可乘之机。同样,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处理,如果没有制度性的措施来保障那些被迫乞讨的人的权利  这个社会终将更加冷漠,人们对乞丐的社会爱心将会渐渐流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乞讨集团;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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