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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限降令”是哪门子调控措施?

发布时间: 2014-05-26 15:04:4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史洪举  进入电子报

  根据杭州市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从5月23日起,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网签。这意味着传闻中的“限降令”开始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开发商想大幅降价销售需重新申请,降低备案价,但重新申请备案价至少要耗费7到10天时间。(5月23日《钱江晚报》)
  为防止房价大幅度波动,多地政府部门都出台了相应措施,有放宽购房条件的,有为购房者提供税收优惠的,有要求担保公司为购房者担保的。但限制房开发商降价,还是第一次听闻,笔者认为,如此赤裸的近乎无耻的调控措施,即违反法律和市场规律,又侵犯房地产商和购房者的权益,与政府职能背道而驰。
  虽然杭州市物价局、住保房管局否认“限降令”,其对外表示“限降令”是媒体误读。备案管理目的是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未售房源销售价格明显偏离原备案价格的,需要重新申报备案,超过15%就是明显偏离,需要重新备案。
  解释的辞藻冠冕堂皇,“超过15%属于明显偏离需要重新备案”才是关键所在。重新申请备案需要7到10天,期间市场价格可能大幅波动,让开发商以价换量,快速跑量回笼资金的愿望落空,让房地产商和购房者错失良机,因此,该规定等于变相阻止降价交易,认定为限降措施并无不当。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各种措施推进市场化进程。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只是市场的守门人,行使好监管职责,维护好竞争秩序就行了,不应该干涉市场主体的商业行为。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开发商的房子是涨是降、涨多少还是降多少应该有市场说了算,开发商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市场供需现状,房屋现有存量做决定,政府完全没必要将手伸的太长。
  近十年来,在土地财政政策刺激下,房价直线上涨。很多刚性需求者要么倾全家之力成为“房奴”,要么连成为“房奴”的资格都没有,只有望房兴叹。好不容易待到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房价可能下降,政府部门却出台了“限降令”,等于变相地告诉社会,房价只能涨不能跌。这让等待买房的人情何以堪,让期盼以房价下降带动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的社会公众作何感想!
  在与开发商博弈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广大购房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作为监管者,出台相应规定,防止开发商店大欺客,维护消费者权益无可厚非。房价波动需要备案本来是为了规制开发商随意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调控措施,却被杭州相关部门用来限制降价,真可谓是好经被歪嘴和尚念坏了。
  有人说,限制降价是为了维护之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房闹”现象重演。这种说法经不起仔细推敲,房价下降是市场行为,之前的购房者如认为权益受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人民法院判定。对于“房闹”行为,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再说了,如果政府想真正维护之前购房者权益,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降价部分,而非限制降价。
  “限降令”操作起来简单,却可以被开发商和购房者轻易规避。假如开发商和购房者互相串通,虽然原价销售,却以返现或送面积等形式变相降价,相关部门如何监管。如此,“限降令”的作用被完全消解,起不到调控作用。
  不了解市场,不尊重市场规律,逆市场经济法则出台的“限降令”盲目且低级。即损害开发商自主经营权,也让广大购房者痛恨万分,更妨碍房地产市场理性持续健康发展。可以说是一项病急乱投医,胡乱干预市场,吃力不讨好的调控措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史洪举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限降令;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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