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襄阳市襄城区的各个村(居)委会挂着各类牌匾。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襄阳市委从实际需要出发,清理过多、过滥的匾牌。清理后,辖区内的隆中街道办事处花木店村村委会的牌匾由126块,变为了27块;千山社区居委会也由原有的163块,变为31块。(5月2日《新京报》)
襄阳的百姓办事终于可以让眼睛稍微“放松”一点了:由于群众路线的需要,牌匾成功“瘦身”,从126变成了27,从163变成了31块,再也不会走进各个居委会办事“眼花缭乱,傻傻分不清楚”了。要知道,从法律意义上讲,居民委员会,指的是一个居民自治的组织,是一个法律框架下的市民社会群体,也就是说,居委会的职能并非“163块”牌匾能够囊括,当然,也许这“163块”牌匾所涉及的工作范围也并非是居委会的“分内之事”,如此的话,这“163块”牌匾又从何处来呢?
一位曾经在街道办工作公务员就经验而谈,他深知这些牌匾来路,可以说,这些牌匾基本都有“官方背景”:作为起标示作用的牌匾往往是“重视程度”的象征,在单项检查考核中通常被视为一项“硬件”,列入强制的“达标”标准。而社区却是:上头的“婆婆”一大把,下达的工作一大堆,社区就像一个“筐”,啥都往里装。这说明,村(居)委会门口如此乱挂牌,无疑是在扭曲社区服务职能,使其行政化,成了街道、村级的“二级政府”,从而导致真正职能失守,伤了群众的心。
更令人惊讶的是,平均每块牌匾的制作高达3万元,那么一百多块牌匾的“天价”可想而知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是否有一部分流向了这里,成为“空头招牌”?即使现在牌匾得到了整理,那么剩下的31块呢?是否就合格了呢?一个居民委员会真的需要那么多牌匾吗?
锐减至31块这个事件并不能戛然而止。当局者应该重新审视牌匾的用途,捡紧要的留下,似是而非推拉扯皮的牌匾全部清理掉,牌匾内容明确到办公室、明确到人,帮助办事百姓能够第一事件找到相应负责人,明责明权。对于这次牌匾的“瘦身”故事要深思熟虑,保证设施建设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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