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四川巴中城管副中队长侯飞甫拒交2元停车费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巴中市城管部门称该副中队长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5月26日《成都商报》)。
不容置疑,志愿者在指做好事的人,在大众的印象中一直是正面形象,可是这次打人事件中,巴中市城管部门称该副中队长不是公职人员,也不是“临时工”而是一名志愿者,让人听后真是啼笑皆非。目瞪口呆。
在以往的媒体中,城管打人屡见不鲜,而最后给出的解释无非就是临时工所为,所以临时工一度出现了替罪羊,也许是临时工用的太多了,不好使了,所以这次巴中市城管部门给出了另一种解释,称打老人的员工是一名志愿者。
作为中层领导职位的“中队副中队长”居然让驾驶员担任,而该驾驶员还只是一名“志愿者”,这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城管为志愿者本是早些年就已经出来的一种城市管理方式,但巴中城管的澄清却招来一片质疑。其实,无论临时工、志愿者身份的真假,都是为了在推脱责任。但这次责任的推脱反而使得巴中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严重玷污了志愿者的身份。
志愿者是好人好事,无私奉献的代名词,是光明有正能量的身份的,跟打人切不可以联系到一起,城管部门更不能拿志愿者这个身份来推脱事故的责任。这是对志愿者这个群体的不尊重。
既然城管部门承认侯飞甫是城管副中队长无疑,又何必要想出“志愿者”的说辞与其撇清关系呢?如此一来,真是拿自己的手打了自己的脸,让人哭笑不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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