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辆轿车越过道路中央双实线与对向行驶货车相撞,货车翻坠至路边河沟,两车司机死亡。4月19日,一辆货车撞倒一位老人,货车司机下车查看时被随后驶来的一辆车撞飞,老人死亡,货车司机重伤。以上事故均发生在国道321线内江东兴段,这条路建成28个月的时间,在城区段共发生40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43人死亡。(5月27日《成都商报》)
26.4公里的城区段,28个月的时间,流失生命43条,这些数字组合在一起就变了魔鬼,当地人把这里称为“魔鬼国道”。缘何这里危机四伏?记者进行了调查,也找到了原因。共有四个方面:一是,18处交叉路口仅两处有红绿灯;二是,车辆超速现象严重,不少长下坡路段无减速带;三是,行人随意横穿道路;四是,全路段无路灯,远光灯造成“视觉盲区”。
对于这样的分析当地交警也是认同的,并表示马上整改。兴许,整改后,这“魔鬼国道”就会有所改变的。应该说,咱们的记者还是够负责的,最起码比当地交警负责。分析死亡之谜,应该是交警的事情。他们难道只知道救援,不知道找原因?
在笔者看来,这四方面的原因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是,“魔鬼国道”的罪却在“穿城而过”上。这样说,很多人会不赞同,认为国道“穿城而过”的好处很多,一方面可以减少浪费,让道路更加“直溜溜”,不需要绕弯子。另一方面对地方经济有带动作用,过往司机就是最大财富。可是,我们看问题需要全面。既然是国道,这样的道路行驶的速度就应该是方便、快捷的。而当国道穿越城市的时候,必然会造成拥堵,这耽误了司机的时间。而且,城市本来就拥堵了,就事故多发了,再让这些过往的车辆从城市的心脏驶过,无疑为这种危险增加了负担。
遗憾的是,我们发现“国道穿城”、“省道穿城”的现象还是众多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现象,而正是因为这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国道的凑热闹,才导致了事故的多发。可以说,“国道穿城”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他们自然是欢迎的,毕竟可以带动经济发展。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不见得喜欢,外人的干扰会让他们的生活不再平静,最可怕的是过往的大型车辆,几十米长的车辆众多,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车祸。
“国道穿城”的现象,其实更多的是有关部门从节约资金方面考虑的。这是因为穿城的时候,可以取直道路,节省修路资金。尽管说,一个城市让他们节约的资金有限,但是一条国道要穿越很多城市,省下来的资金就是巨大的。源于利益才有了不科学的道路规划。其损害的却是百姓的利益。
在笔者看来,我们在建设国道的时候,就要尽量回避人员密集区域,尤其是城市繁华中心。国道可以靠近城市,但是只能在城市的边上穿越,如果需要照顾驾驶员休息和当地居民做生意的需要,其实也很简单,可以像高速一样建设服务区,或者建设一条连接国道和城市的便道。
尽管找到了死亡之谜,也可以改进,但是这种“国道穿城”的道路规划却是不科学的,隐患难除……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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