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一对大学生夫妻,在相处三年后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人大一时领证,现在女孩还没有毕业,两人就已经离婚。(《现代快报》5月30日)
2006年,全国首例大学生离婚案发生在南京,当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而近些年来,各种各样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案例层出不穷,而校园婚姻的结果往往并不如人们预期的那样美好。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婚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单位证明”,婚姻更自由。2005年,教育部施行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不允许学生结婚的条款。因此,在校大学生,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在法律层面上是完全可以结婚的。
然而校园婚假往往容易出现许多问题。婚后生活的琐碎让两人矛盾加剧,摩擦日益升级,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婚姻最后走向破裂,
婚姻与爱情不同,不是强调瞬间的激情,而是强调责任与理解。两个人从陌生人开始,相爱相知,最后共同生活,一起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这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已经成熟,但是在心理上却处在一个尴尬的时期。一方面,大学生见多识广,拥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对爱情婚姻有自己的想法;另一方面,大学生长期生活在校园环境中,生活环境单纯,对一些问题考虑不周,容易对婚姻产生美好而不切实际的幻想,容易一时冲动结婚。这样的冲动婚姻,在面临矛盾时,显得尤为脆弱。除此以外,大学生在经济上并不能独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脱离了经济基础,只有虚幻的爱情支撑的婚姻是摇摇欲坠的。
大学生追求爱情的永恒,希望和爱人结为夫妻,白头偕老,这样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校园婚姻非常脆弱,需要两人共同苦心经营,如果没有做好负起责任的准备,一时冲动就结婚只会带来悲剧的结果。大学期间,遇到了对的人,更应该做的是加深了解,培养深厚的感情基础,而不是盲目追求一纸公文对爱情的肯定。再说,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会等不及这几年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馨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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