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受贿罪一案解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尽管教育部已经明令禁止“点招”,但记者调查得知,一些高校仍然会留出少量机动招生名额,对教职工子女、“校董”子女等实行特殊录取。“教职工子女只要达到本一线就可以录取,还可根据分数挑选专业。”“校董”是“点招”的另一受益者。一些高校,每人每年给高校捐资便可成为“校董”,获得相应的“点招”指标。一企业主称,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6月9日新华网)
千军万马争过高考独木桥时,“点招”却另辟奇径,成为部分权贵子女就读高校的“另一扇窗”。毋庸置疑,“点招”的本质是权力寻租式的腐败,高校、校董各需所取,共同获益,皆大欢喜。却违反教育公平精神,加剧社会公众对教育公平的焦虑。一些知名高校每年在人口大省的招生名额也不到100人,如果再向特殊利益集团大开方便之门,让挑灯夜战却无权无势的广大学子情何以堪。
治理点招腐败不是没有相关法律,刑法中的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均可以规制“点招”腐败。监管部门也在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如蔡荣生已因涉嫌受贿被批捕。如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于兴昌获刑不可谓不重,但仍未挡住蔡荣生前腐后继的步伐。
重刑没有威吓住权力寻租者的关键在于监管的阳光未照进自主招生领域,造成操作空间太大,最终变异成“特招”、“点招”,成了高校的自留地,招生名额任由其处置分配。再加上高校的趋利本性和行政权力的不当干涉,“特招”想不腐败都难。
由此,要想根治“点招”腐败,必须将招生信息全部公开。高校招生本身涉及全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涉及到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方面,实现公开没有法律上的障碍。现有技术条件下,将招生名额及考生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或媒体公之于众并不是难事。教育部门及监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全程监控也不是不能实现。重点是对于特殊招生领域,有必要将拟录取考生身份证件等详细信息甚至是考生父母及职业等关乎录取公平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部曝晒在阳光下,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其他考生监督举报提供便利。譬如公务员招录考试领域,社会公众或利益攸关方通过举报将不符合条件者“拉下马”的事例不在少数。
在信息公开方面,应有监管部门实时监控。如应通过学籍、学位证授予、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监控。对于不在信息公开名录的考生不给予学籍注册,不授予相关学位,不授予毕业证书,不拨付学校相应资金。如此,没有谁会傻到去念四年没有学位证、毕业证的学校。“点招”腐败不是新鲜事,根治点招腐败也不是难题,就看相关部门能否真正做到强化制度建设,实现严格管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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