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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欣:高温补贴“零处罚”何时能成“零违法”?

发布时间: 2014-06-10 10:00:0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谢欣  进入电子报

  从本月起,在江苏省,高温费开始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去年5月1日起,江苏将高温费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单位若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就违法了。(6月9日《现代快报》)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费的,逾期未改正,将给予行政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士透露,从去年起到现在,还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
  “零处罚”乍一听似乎让人欢欣鼓舞,然而一细想却并非如此。相关部门说:“零处罚”并不意味着所有单位都发放了高温补贴。调查也显示,69%的人觉得自己的工作符合拿高温补贴的条件,但仅有13%的人拿到过高温补贴。夏季进行高温补贴是一项很好的举措,然而好政策也要看落实,“零处罚”的背后却显示着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影子。那么,如何能让“零处罚”变成“零违法”呢?
  “零处罚”之下却有人拿不到高温补贴,说通俗点儿就是“店大欺客”。调查显示,74%的人表示自己不会主动和企业要,虽然知道自己符合拿高温补贴的条件,最终却放弃了,是因为不想和老板撕破脸皮,以后被“穿小鞋”,说不定再被找个借口开除了,就更得不偿失了。这就是“零处罚”下却并非“零违法”的原因了。
  想要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应有权利,在当下,还需劳方和政府共同的努力。从劳方看,消除对资方日后给自己“穿小鞋”的恐惧,需要一个强大的群体力量的支持,也就是工会。应有一个强有力的不受资方控制的工会,代表劳动者的利益,在遇到用人方出现不守法行为时维护合法权益,用群体的力量消除个体的无助。
  政府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上也要更加细化。新修改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中,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简短的政策条文,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再好的政策也要看执行,而政策本身就对如何实施语焉不详,无疑是从一开始就给执行增添了许多困难。甚至,政策出台方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一个高温补贴政策的执行,如果保障这笔补贴不被以其他方式变相克扣,如何保障主动要求高温补贴的劳动者不被变相打压,给予他们实际的支持,这些都应该有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
  让好的政策真正落实,期待“零处罚”能变成“零违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欣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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