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十几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6月20日 人民网)
因为与领导干部出现矛盾,使得一些人跟拍领导干部找证据的事件不少了,最有名的就就是上海法官集体落马的案件。这种跟拍或者偷拍的行为是否可取,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是被曝光的跟拍事件,往往伴随的都是领导干部确实被他人拍到了违纪的行为。所以,被群众跟拍也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归根结底还是领导干部应该做到洁身自好。
拍摄者汪冬根是否涉嫌敲诈等刑事犯罪,需要司法机关公正、透明地办案。但无论拍摄者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公众都希望万载县县长收礼一事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令人遗憾的是,拍摄者已经被抓8个月,而对县长收礼是否涉嫌违规违纪,当地仍没有调查结果对外发布。
当前,在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原则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高压态势下,不论是省部级的“老虎”,还是乡科级的“苍蝇”,无不是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与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双剑合璧”下被打得魂飞魄散,这不仅有力地彰显了党中央惩腐治贪、肃风正纪的铁心硬手和鲜明态度,更是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了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无论偷拍者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监督,有的甚至还起到了一定的反腐倡廉的作用。当然,这并不能成为偷拍者的挡箭牌,如果他们确有违法乱纪行为,依然必须受到调查和追究。但同时,也应对被偷拍的官员进行调查,不能因其“受害人”的身份便不予追究,否则必然有损政府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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