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湖北某高职院校向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的报道引起关注。这是否意味我国在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之外又增加了一个学位?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教育部得到证实,我国学位序列中尚没有“工士”这个学位,这所高职院校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一个称号而非学位。(6月23日北京青年报)
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14届毕业生工士学位(试点)授予仪式,1103名应届毕业生穿着学校统一定制的新学位服,依次从院长和导师手里接过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的“工士”学位证书。据悉,这是国内首所高职院校试水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授予学位。
不过,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表态说:这项试点是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自己的行为,而且其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荣誉称号,而非学位,更不代表我国学位序列中已经有了“工士”这一学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表态,意味着湖北职院1103名毕业生拿到的“工士”学位,与副学士学位毫不相关,说它是一纸空文并不为过。
我国现行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并行机制,有一定的历史原因。1935年4月,当时的民国政府仿效英美体制,颁布了“学位授予法”,被认为是中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开端。但当时这项学位制度并没有认真施行,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
新中国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肇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学术标准。我国现行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与国外的学位基本对应。但与国外学位制度相比,尚缺少副学士学位。从这一意义上说,湖北职院探索建立“工士”学位制度(试点)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设立“工士”学位的提出者、从事中外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设计与比较研究的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李梦卿说,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率先颁发“工士”学位的试点,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的探索提供了样本、开创了先例,也是为将来构建“工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学位体系做准备。
然而,这只能是李梦卿的一厢情愿。一家院校是否具有学位授予权院校自己说了不算。换言之,职业教育学位授予权并不是一个湖北职院就能破得了这个“冰”的。
其一,“工士”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湖北职院说了不算。至少,教育部已经否认了这一说法。如果只是校方自己说说而已,学生将来走上社会,甚至走出国门,恐怕也难获认同。所以说,虽然湖北职院的学位授予仪式搞得很隆重,但学生们从院长、导师手中接过去的“工士”学位证书最终还是废纸一张。
其二,“工士”的提法也值得商榷。笔者无法揣摩“工士”学位的提出者李梦卿院长是何初衷。但“工士”学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工人、技工这样的词汇。这就注定了“工士”诞生之日就已经被打上了浓重的“工”字色彩,颇有后娘生的味道。
其三,河北职院职教学位的“探索”可能会在有意无意之间,伤害一大批学生的自尊心。据报道,首批获得“工士”学位的学生,要求很高。今年只有差不多五分之一的毕业生获得了“工士”学位。而近80%的毕业生并未获得这一带有荣誉性质的学位。
根据教育部的改革方向,我国1200所普通高等院校中,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转型的大学本科院校正好占高校总数的50%。1999年大学扩招后“专升本”的600多所地方本科院校,将率先转向职业教育。与之相对应的课程改革已经铺开,在即将建立的职教课程体系中,职业技能培养将被放在首位。
教育部日前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的精神,国家教育部发言人表示,教育部正在加快推进“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人们完全有理由预期,我国职教学位将会在不久的将来粉墨登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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